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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记者的稿件必须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吗?”以后——新抚顺报林同志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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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25
第3版()
专栏:人民园地

  读了“记者的稿件必须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吗?”以后
——新抚顺报林同志来信编辑同志:
我是新抚顺报(即前抚顺工人报)的记者。我对九月十六日人民园地上发表的鲁渤同志批评机修厂的信件,有一些意见,现提出来供你们参考。
据我的了解,鲁渤同志所指出的机修厂的缺点确是事实;但鲁渤同志这篇稿子缺乏必要的分析。该厂浪费、损失、产品质量不高的原因,客观上是由于该厂设备破旧,机件残缺,任务紧迫;主观上是因为该厂厂长业务水平低,缺少经验,思想方法主观,不善于发动与依靠技术人员与职工群众,周密研究,克服困难。一个记者进行批评时,应当根据客观事实,加以冷静的分析和正确的估计,给被批评者指出改进工作的方向,这才是完整的批评。鲁渤同志的稿子就没有很好做到这一点。
原来六月中旬本报曾派一个女记者到该厂了解情况,这位同志看到该厂一些缺点后,便简单地把它们罗列出来,给扣上一顶“官僚主义”的大帽子。该厂厂长汪洋就跟她发生了争吵,并给市委写了一封信(这信曾转给报社)。汪厂长对待批评的态度是很不好的,说什么“钦差大臣满天飞”、“拿跳蚤当老虎”一类的话。我们看了都不高兴,鲁渤尤为气愤。
后来报社分配鲁渤同志去机修厂了解情况。他就去该厂把半年的工作总结要来了,并搜集了该厂的好多缺点,写成一篇文章(就是人民园地发表的那篇)。我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曾把我的意见告诉了鲁渤,但他气愤地说:“我不管他(指汪洋厂长)怎样,反正他有缺点,我就给他写出来”(大意如此)。很明显,这种批评态度,是不够正确的。
但是抚顺市委宣传部对于鲁渤这篇文章的处理也不妥当。他们既不同意发表鲁渤的稿件,就该对他所发现的机修厂的缺点,迅速进行调查处理,以利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开展。但市委一拖再拖,不加处理。我们认为人民日报的处置是对的,这样会使缺点很快得到纠正。
最后,我再提一下我对汪洋厂长的意见。他对党对人民是忠诚的,政治理论水平较高,革命历史较长,但是思想主观,群众观点差,自我批评精神不够,尚残留一些“军阀主义”习气。九月四日他曾掌掴该厂车工张升堂便是一个例子。因此,工人群众对他的印象很坏。不过他还是热心的搞工厂,八月份该厂重要环节——铸造场——的情况已见好转,产品质量已提高百分之八十左右,一般工作情况也比以前好些。

编者按:新抚顺报记者林同志的来信,一方面证明鲁渤同志所指出的机修厂的缺点都是事实,另一方面又指出鲁渤同志的批评缺乏对于此等缺点的冷静的分析。这种态度是好的。无论批评者或被批评者都应该深刻认识批评是一种积极的帮助与改进工作的武器,而绝不是一种打击。只有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能端正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态度,才能收得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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