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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守财奴”——记洛阳市化肥厂副厂长王复新的事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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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2
第2版()
专栏:

社会主义的“守财奴”
——记洛阳市化肥厂副厂长王复新的事迹
洛阳市化肥厂主管财务和供销的副厂长、党委副书记王复新,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碰到刮企业“油”的事,敢抓敢管,不留情面,受到职工们热情称赞。
王复新同志从1978年到现在,因公出差里程达26,000多里,不游山玩水。去年5月,他和一个同志到湖北省武汉市某公司联系化肥销售业务,因这个公司要过三天才能向他们作出答复。在这三天的空当时间里,本来可以游览一下武汉的名胜古迹,但他们临时增加了工作日程,从武汉乘车到了黄陂县和湖南长沙,了解化肥销售情况,第四天四点钟起床,急忙返回武汉,签订了7,000吨化肥销售合同。
王复新1948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一次,他和厂供应科的孔玉成到资中县城出差,天下着蒙蒙细雨,买几分钱船票就可以直达沱江对岸,但他一看上边有桥,就带着小孔绕了二、三里路过了江。小孔深有感触地说:“你几分钱都舍不得花,怪不得大家称你是工厂的‘守财奴’!”王复新笑嘻嘻地说:“国家的钱,都是人民一滴血一滴汗挣来的,一分一厘都不能旷费,这样的‘守财奴’,我心甘情愿当!”
去年第一季度,厂里化肥积压严重,推销任务大。有的职工见了他便说:“老王,人家外厂推销产品搞回扣,提奖金,咱们不说推销一吨化肥提两毛钱,就是给一毛也行呀!”王复新听后,耐心地对他们说:“厂里的设备和产品都是国家的,我们每月拿着工资,任务完成得好还发奖金,再搞推销提成奖就不对了。”为了更好地教育大家,他不顾年老多病,带头出去推销化肥。去年一年,他自己在省内外共推销化肥14,000来吨。在他的带动下,全厂推销积压化肥25,000余吨,没提一分钱的推销奖,为国家节约了一大笔钱。
化肥厂有这么一条规定:卖化肥任何人不准赊帐。可是,去年7月,厂销售科的一名副科长把一吨化肥赊给了南阳地区的一个采购员。王复新发现后,当即对这位副科长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决定让他追回化肥钱。过后,有个同志说:“老王,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伤和气?”王复新回答说:“不管是谁,只要他办损公利己的事,我就要拉开脸来管!”王辉 程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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