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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道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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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2
第5版()
专栏:

略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道路
刘隆
我国旅游发展道路,大家正在探索。我认为,除了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外,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并重,现在以国际旅游为主,从长远来看应以国内旅游为主。当前,由于交通比较拥挤,旅社不够,只有暂不提倡国内旅游,以免造成交通和旅社更加紧张。但在交通、旅社许可的地方,也应积极开展国内的区域性旅游。
我们对旅游业的发展,应当有预测,才能争取主动。从世界旅游事业的发展趋势看,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三十多年中,除1973年和1979年旅游增长速度略有下降外,其余年平均增长速度在10%左右。而且旅游增长的因素还在发展:一、工作时间缩短,假日增多;二、资本主义世界和社会主义国家个人收入额都在逐渐提高,有一部分收入用于旅游;三、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吸引着更多的外国人来了解中国,促使更多的侨胞回来亲眼看看祖国的崭新面貌;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际间文化科学技术交流日益增多。我们对旅游的这种发展趋势应认真研究,及早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要调动两个积极性才能办好旅游业。目前旅游业统得过多,地方积极性受影响。在旅游收入上,必须实行兼顾的原则,各级均有一定比例的收入。目前不少旅游区处于初创时期,设施不完善,园林未培植好,资源未得到合理开发。因此,把旅游利润相当一部分分给地方,让地方用这些资金去开发新区、培植老区,是合理的。
第三,旅游管理体制应当改革。改革办法是政企分开,走企业化道路。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专业化的旅游公司,中央为总公司,地方设分公司,所获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公司下的旅社、餐厅、工艺美术门市部等企业,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样把经营效果与职工的利益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地消除目前吃大锅饭、等客上门等不良现象,能够积极寻求客源,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旅社的利用率。至于旅游事业管理局,它是政府的管理机构,主要管方针政策和监督。各地方政府则按旅游企业的收入比例收资源税、所得税等。旅游业实行企业化后,应当给企业以一定的自主权,比如组织客源的权利。这种做法是符合国务院所规定的“统一领导,分散管理”的原则的。
第四,旅游业也应走联合之路,成立若干旅游中心。联合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纵向联合,如中央与地方、省与地县、地县与社队之间的联合;有横向联合,如省与省、地区与地区、县与县之间联合办旅游业。在联合的基础上,全国办几个旅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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