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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设施的管护亟待改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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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3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农电设施的管护亟待改进
在甘肃省最近召开的用电分析会议上,许多工程技术人员反映:农电线路、设备发展起来之后,管护工作长期跟不上,农村实行了包产到户等责任制,这个矛盾更为突出,农电设施失修和破坏现象比较严重。他们呼吁有关领导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随着刘家峡、八盘峡、碧口等大中型水电站的建立,甘肃省的农用输电线路和设备发展很快,县县农村都用上了电。电在农村照明、提水灌溉、加工农副产品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农民的生产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提起农村用电,农民口口声声感谢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得好。
但是当前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国家花了大量财力、物力、人力建设起来的农电设施,长期以来光有人用,却无人管护,不少地区线路失修,带病运转。在定西、武都等地,偷挖电杆、盗窃钢绞线、拆毁变压器、窃走设备零件等现象,屡有发生;偷电现象更为普遍。好多地区设备还不配套,大马拉小车,迟迟未能改造。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严重影响到农村安全、正常供电。
许多工程技术人员说,农电设施无人管理的现象,反映出多头管电的弊病。现在甘肃农业用电,电源归电力部门管,电属供电局负责,线路运行由地、县或电灌站管网,而线路、设备的管护各家都不管,成了有利的、能赚钱的事就伸手;要花钱、出力气的事就推开,结果,按照国家规定全省每年应提留的1,500万元设备折旧费和大修理费,年年分文拿不到,许多工作无法开展,长此下去,国家受损失,农民受害,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建议:
(一)在农电线路的建设上不宜再铺摊子,搞新的项目,应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管理、改造与维护上,使现有设施得以充分发挥效益。
(二)农电的经营和农电线路的运行、管护,应该统一起来,以电力部门管理为好,可以进行通盘考虑,克服多头管电的弊病,有利于贯彻“以电养电”的方针。
(三)各地、县要配合电力部门,积极主动地研究农村新情况,摸索出一套新的管护线路、安全供电的办法来。各级管电部门应建立责任制,并逐步与用户建立用电合同制。农村也要提倡节约用电、计划用电。
本报记者 郭汾祥
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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