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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护林乡规民约”二十年 夹江县干部群众养成护林好风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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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3
第2版()
专栏:

坚持“护林乡规民约”二十年
夹江县干部群众养成护林好风气
本报讯 记者毛朝敬报道:四川省夹江县各社队坚持“护林乡规民约”二十年,干部群众养成爱林、育林、护林的好风气,有效地刹住了毁林的歪风,森林郁郁葱葱,柴、材基本自给,被评为全国林业先进县。
夹江县从1962年起,社、队普遍制定“护林乡规民约”,纠正破坏森林的不良风气,打击乱砍滥伐森林的坏人坏事。各社、队的“护林乡规民约”,一般以“四防”(防森林火灾、防病虫害、防乱砍森林、防人畜践踏幼树)为主要内容,规定:提倡稳定山权林权,不准侵占国家、集体、个人的林木;提倡严格入山检查制度,不准擅自到封山育林区放牧、割草、剔枝,以杜绝人畜践踏幼树;提倡按计划采伐和凭证砍树,不准乱砍滥伐;提倡用材砍树之前先栽树,不能只砍不栽;提倡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不准毁林开荒;禁止火种入林,不准随意烧山积肥;提倡烧柴草、枝叶,不烧好材、大材;提倡检举揭发毁林现象,反对放纵包庇毁林的坏人坏事等内容。各社队的“护林乡规民约”还相应规定了违反公约的各种惩处办法。
护林乡规民约来自群众,公诸于众,贴在墙上,便于干部、群众共同遵守。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违者从严处理。近二十年来,全县基本实现“三无”(无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无毁林开荒),昔日的荒山、荒坡、荒滩,如今已绿树成荫,森林覆盖率增加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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