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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主动坦白退赃两万多元 永修县检察院决定免予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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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6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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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主动坦白退赃两万多元 永修县检察院决定免予起诉
本报讯 记者晓渡、高新庆报道:4月4日上午,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宣布了对主动坦白交代、退还赃款的章某免予起诉的决定。
章某原在永修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任会计,1980年4月退休后,又到永修县煤炭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在1979年2月至1981年9月这段时间里,章某以窃取出纳汇款单、伪造凭证、假设往来账目等手段,将公款汇到南昌、九江、都昌、武宁、瑞昌、德安等地的有关单位,购买电扇、电唱机、水泥、木炭等物资,转手倒卖,将收入的25,600余元现金全部贪污。
去年10月,九江地区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抽调章某去参加财务检查。他学习了有关整顿财经纪律等文件后,慑于国法,又受到党的政策的感召,触动很大,坐立不安。今年1月19日他携带部分现金与存款单赶到永修县,找到煤炭公司与商业局领导人要求交代自己的贪污问题。当时,没有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在各地开展后,章某思想斗争更加激烈,于2月6日再次交代问题,并交出贪污款现金6,600元,存款1,800余元。当时由于思想仍有顾虑,未能全部交代。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审讯过程中,他又作了交代,总共贪污公款25,600余元,退出赃款(包括实物折合)21,390余元。经过查对,确认其坦白交代属实。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章某从宽处理,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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