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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山林权属 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 孝感地区解决“年年栽树不见林”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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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8
第2版()
专栏:

落实山林权属 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
孝感地区解决“年年栽树不见林”的问题
本报讯 通讯员张仲彩报道:湖北孝感地委从抓好山林权属和责任制入手,切实解决“年年栽树不见林”的问题。
前一段,孝感地委在检查林业生产中的问题时,发现1979、1980年两年,全区上报成片造林49.8万亩,实际存活的只有18.9万亩,相差竟达30万亩。其中属于不按适地适树种植的占20%,整地质量太差、苗子小、栽了就死的占10%,栽后没有管好,干死的占20%。这些问题的产生,统统和山林权属与林业生产责任制没有解决好有关。
孝感县小悟公社于前年改为林业公社后,抓了确定山林权属的问题,想方设法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又抓育苗、造林。两年来,制止了乱砍滥伐的歪风,营造用材林、经济林25,000多亩;育苗1,000亩,相当于前12年育苗的总和。孝感地委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再次检查、督促落实山林权,并要求山区社队按政策规定,根据山场面积的多少,划一部分给社员作自留山。丘陵、湖区可将一部分荒坡、渠堤、河滩等空闲地,划给社员栽种果树或发展薪炭林。汉川县刁西三支渠栽了七年的水杉,由于管有专人,人有专责,适地适树,成活率高,又长得快,现已普遍长到8.5米高,胸径16厘米。这一事例令人信服地说明,抓好林业生产责任制十分重要!地委要求各地从现在起,就要把加强和完善责任制作为改变林业生产落后面貌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已在各地普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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