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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束鹿县委和束鹿县人民政府的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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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8
第2版()
专栏:

中共束鹿县委和束鹿县人民政府的来信
《人民日报》读者对我县南智邱公社乱占滥用耕地的批评基本属实。我们对所占耕地逐块进行了核实,公社实占耕地面积为464亩。县委对南智邱公社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把所占的土地能退的全部退还生产队;已建有房屋的,要付给报酬。还建议公社召开了公社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处理办法:300亩良种场,由社办改为社队联办,耕地仍归生产队所有,收益按各村摊地比例分成。公路两侧现有能耕种或采取措施后仍能耕种的土地,共计50余亩,已全部退还给生产队。农贸市场仍迁回南智邱村内。砖厂已停产,将用土后的65亩空地退还给生产队,并由公社适当付给今后三年养地的补偿。其余社办企业、公社社址以及公社影剧院建房所占用的40多亩耕地,经过与大队协商和社员代表会通过,已付给了报酬。
南智邱公社乱占耕地问题所以发展到如此严重,原因在于我们过去对乱占耕地、严重脱离群众的问题,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没有当成一件大事来抓。
为了吸取教训,贯彻赵紫阳总理关于“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的讲话精神,刹住我县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县委决定对全县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对平调和强占的耕地,已有建筑物的要给生产队适当报酬抵偿,能耕种的要全部退回,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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