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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纠正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歪风 杭州市委正在查处姜振志虐待妻子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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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2
第3版()
专栏:

认真纠正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歪风
杭州市委正在查处姜振志虐待妻子的问题
编者按: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遵守共产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象姜振志这样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是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不相容的,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能允许的,理应受到群众的谴责和党的纪律处分。对这类问题应该按照党规党法严肃查处,决不能听任少数党员干部败坏党的声誉,破坏党和群众的亲密关系。
本报讯 记者吴克强报道:在今年2月24日举行的浙江省、杭州市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动员大会上,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铁瑛,在讲话中谴责了一个领导干部在对待婚姻、家庭问题上的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引起了各界强烈的反响。
被批评的这个领导干部叫姜振志,原在新疆工作,1979年调往蚌埠市,去年离休。他的结发妻子病故,五个子女都在新疆。1978年夏天,姜振志在杭州疗养期间,托人介绍结识了杭州市金属表带厂女工李月秋,便热烈地追求她。疗养期满回到新疆后,姜振志三天两头给李月秋写信,表达的感情之炽烈,语言之动人,绝不亚于刚接触“爱情”这个字眼的年轻人。
不久,姜振志写信,要李月秋以孩子母亲的名义向组织上要求将其在新疆上学的三个小些的孩子迁到杭州,并代拟了一份报告。李月秋照办了。
1979年4月,姜振志突然从新疆打电报给李月秋,说要来杭州结婚。还未等到李月秋回信,他就赶到了杭州。婚后一星期,派出所把姜振志三个孩子的准迁证送来了。姜振志把准迁证拿到手,对李月秋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当天晚上就借故指着李月秋的鼻子大骂了一顿,第二天又逼着要离婚。李月秋很惊异:怎么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
由于姜振志一再强逼离婚,李月秋无法忍受,提出去找厂领导谈谈此事。这时,姜振志又和颜悦色地对李月秋说:“我的愿望是夫妻和好,你不要去找厂里书记了!”原来,姜振志心里盘算着,他还有大女儿和大儿子在新疆没有迁来杭州,李月秋这座“桥”暂时不能“拆”。1979年8月,他又要李月秋去厂里开同意将其两个大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杭州的证明。李月秋不愿意,姜振志威胁说:“我同你结婚为了啥?为了孩子嘛!你不办,今后就同你算了(离婚)!”李出于无奈,只得依言行事,开出了证明。为了能使大女儿的户口顺利地迁到杭州,姜振志还到派出所说谎:他的大女儿本来在新疆某地邮局工作,他却说是待业青年,还少报了年龄。
1980年2月,李月秋把迁移姜振志大女儿户口的各项手续刚办妥,姜振志又吵着要同李月秋离婚,还瞒着李月秋在杭州搞到两处秘密住房,一处给其子女住,一处供他和一个作风不好的女青年鬼混用。有一次,李月秋偶然在路上碰着姜振志,跟着他找到了他的孩子们住的地方,姜振志不准她进门,又动手打她,还要把她送派出所。李月秋坚持不离婚,姜振志竟声称:“那就拖着嘛,将来按新婚姻法办嘛!”又说:“你不离婚,我在精神上也要把你折磨死!”他还不知羞耻地说:“你是小户人家,年纪也不轻,怎么配同我结婚?哼!将来找个二十七、八岁的姑娘给你看看!”
对于姜振志的恶劣行径,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杭州市妇联、里弄居委会曾多次提出严肃批评。姜振志惯耍两面派手法,当着面总是承认自己错了,过后仍然冷酷地对待李月秋。去年初夏,他所在的单位决定给予他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一级的处分,并在内部通报。当时,他痛哭流涕地作了检讨,还向各有关部门写信,说什么“过去一切之一切都是我错了”,“决心痛改前非”,等等。可是处理过后,他依然故我,一直不准李月秋与他见面。今年春节期间,李月秋去找他,他破口大骂,并且横蛮地说:“我已经告到法院同你离婚,你等着法院的传票好了。”
李月秋所在居民区的一些群众说:李月秋和我们一起住了二十多年,为人正派、诚实。自从与姜振志结婚后,夏天常给他打扇、盛饭,待他象上宾一样,姜振志却对她又打又骂,象旧社会地主老爷使唤丫头一样!有的群众说:姜振志结婚的动机不正,他通过李月秋的关系达到个人目的后,就过河拆桥,把人家一脚踢开,另求新欢,真比旧社会的陈世美还可恶、可耻!
最近,中共杭州市委根据浙江省委指示和广大群众的要求,组成了调查组,将在彻底查明情况后,对姜振志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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