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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何德明被判处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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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3
第1版()
专栏:

成都市依法从重判决一起轮奸妇女案
主犯何德明被判处无期徒刑
同案犯张建蒙、曹京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何犯的父亲、某部队一位负责干部支持政法机关严惩罪犯
新华社成都4月12日电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宣判大会,对一起轮奸妇女的犯罪案件,依法做了判决:主犯何德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犯张建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曹京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罪犯何德明的父亲,是某部队的一位负责干部。他在得悉儿子的犯罪事实后,写信给政法部门,对何德明的罪行表示十分愤慨。他在信中表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国法的尊严,他完全支持政法机关依法严惩何德明等罪犯。信中说,他和他的妻子衷心希望审理何德明一案时,“一定要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伸张国法”。他在信中对自己教育子女不严作了自我批评,表示愿意诚恳接受组织上的批评直至处分。
何德明,34岁,结婚多年,原系某单位在成都市的西南留守处汽车驾驶员,1975年曾因破坏军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建蒙,24岁,原系兰州铁路局兰州公安分处民警。他执法犯法,曾多次侮辱妇女,今年1月他到成都探亲,同何德明等勾结,要19岁的原某单位西南留守处招待所服务员曹京平寻找妇女供他们玩弄。
今年2月1日晚,何德明、曹京平以“找对象”为名,把正在成都市滨江公园散步的一名青年女工骗到留守处何德明的住室。何德明、曹京平与后来加入的张建蒙设下圈套,向这名女工进行长时间的胡缠,进而以“大门关闭”为借口,“挽留”她在何德明住室套间内的客房留宿。然后,何德明首先闯入客房,强奸了这名女工。接着,张建蒙、曹京平相继对她进行轮奸。何德明、张建蒙、曹京平这伙犯罪分子的野蛮、残暴行为,遭到这名女工的痛斥和反抗。直到次日上午,何德明等才将她放出。这名女工回家的第二天,即向政法部门提出控告,使罪犯迅速落网。
成都市公检法等部门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查实了3名罪犯的犯罪事实。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说:3名罪犯所使用的恶劣手段和实施犯罪的行为是少见的,案件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危害很大,必须依法从重判决。
对这起轮奸案的审判是从10日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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