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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生财之道——河南新郑县发展桐树见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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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3
第2版()
专栏:

一条生财之道
——河南新郑县发展桐树见闻
本报记者 尹韵秋
历来不先进的小县新郑,一跃成为平原绿化的一个新典型,引起了人们的注视:人均仅一亩多耕地,那么多树往哪里栽?林木占地影响不影响粮食生产?他们为什么发展得这样快?外地来参观学习的人,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也怀着探索心理,访问了这个平原绿化的后起之秀。
新在哪里?
进入县境,便看到行行桐树挺立。泡桐已从村庄、“四旁”发展到“六边”,进而开进大田,把大地裁成大大小小的方格。林业由过去“全面砍光”,提升到“靠边站”,现在竟坐到农田中间来了。
县林业局的同志告诉我,新郑县沙区早已基本实现粮枣间作,在荒岗上营造起刺槐林防风固沙,还搞了一部分粮果间作,“四旁”和粮田也栽了一些桐树。从1979年起,新栽树836万株,其中泡桐650多万株;全县每年都拿出一万亩以上的土地育桐苗,粮桐间作已占农田的一半;此外,还扩大了枣园,进一步绿化了河、沟、山和沙荒,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2.8%,共有各种用材林2,000多万株,其中泡桐800多万株,大多数是高4米左右、树龄不足三年的“生力军”。
越是靠近县城的公社,农田的桐树越多越大,集体经济越富,粮食产量越高,群众生活越好。城关公社官刘庄大队第八队,是靠桐树起家致富的一个典型。过去,他们按照老习惯:“山区栽树,平原种粮”,长期单一经营粮食作物。结果,只有吃的,没材用,没钱花,集体空,社员穷。1966年,他们在400多亩耕地上发展泡桐林网和粮桐间作,七十年代陆续采伐更新,用桐树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装备了农业,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粮食亩产千斤以上。这个队用自产桐木和林木收入盖了大仓库和两层福利楼,新建起自来水塔和其他文化、卫生设施。
林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社员生活也大为改善。
破旧观念
把桐树栽进粮田,会不会再被挤出去?县林业局长用肯定的口气回答说:“不会!这种牢固的思想基础,是经过细算帐树立起来的!”话得从党中央提出到公元2000年人均收入达到“小康”水平说起。当时县里根据党中央要求,曾请县计委根据本县自然条件,反复推算,怎么也达不到这个水平。新郑地处豫西山区和豫东黄河故道的过渡地带,除了部分山地、沟壑、荒岗、沙地外,农田较少,土质瘠薄,仅西部一个山区公社产石头外,没有其他资源。怎么办?县领导从总结、比较中看清了路子:本县有的社队在有限的农田上发展林业,实行“立体”多种经营,靠桐树发家致富,既有吃的穿的,又有材用,还有钱花。发展泡桐,占地少,投资小,生长快,材质好,价值高,销路广。如果普遍发展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固定收入。全县农田普遍实行粮桐间作,加上“四旁”植树,到1983年,可栽桐树1,000万株,十年轮伐制,每年伐(同时更新)100万棵,坚持下去,桐材年年可增加收入一亿多元,人均200元;再加枣树、其他果树和山、河、沟、岗全部绿化的林业收入,全县每年林业总收入人均可达300多元。仅林业一项,就可比1978年全县人均经济收入60多元增加3倍以上。近抓粮棉远抓树,上下高矮结合,长短远近结合,各业并举,就使有限的土地发挥更大效益。把林业这一项算进去,不用到公元2000年,就能使社员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这笔细账,使大家认识到发展林业是平原地区一条重要的生产门路,破除了林木不能占耕地、把农林对立起来的旧观念。
宽严并重
怎样才能加快造林步伐,保证成活成林又成材?新郑县的做法是,造林政策要宽,护林制度要严。
这个县把集体造林同社员个人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造林和管护都实行责任制,成材收益按比例分成,不搞一刀切。有基础、容易造、群众比较富的地方,林木收益对半分成;基础差、难造、群众生活较差的地方,林木收益的大头给社员,还有的地方实行集体不分成,收益全归社员;山区还把荒山划给社员造林。县政府把发展林业的好坏,作为考核、选拔社队干部的标准之一,年年评奖。干部和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很高。
在新郑的一些交通要道路口,经常看到用水泥特制的布告牌,上面用红漆书写着“护林条例”。新郑的护林制度特别严。县里的领导同志说:林子是三分栽七分管,十分收益才保险。因此,他们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法令很认真,还结合本县的实际,制订出具体管护条例,把以法治林看作保护群众积极性的最重要一环。对偷砍滥伐者,不论群众或干部,都要严肃处理。这就安定了民心,稳定了林业。造林政策放宽,护林制度从严,二者并重,是新郑县林业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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