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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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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3
第5版()
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

第一部分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生活
第二章 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生活
社会主义制度是为广大劳动群众带来幸福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使劳动群众的幸福生活获得尽可能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不是为生产而生产,也不是为了别的目的而生产,而是为了增进劳动者个人的幸福而进行生产。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各个时期,必然具有各个时期的奋斗目标,规定这种目标的必要条件是它必须正确地概括劳动者当时和长远的利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就的大小,归根到底要以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来衡量。所以,在我们这个《读本》中,就从对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生活的分析开始来考察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生活。第一节 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个人的经济生活劳动者个人的劳动生活和消费生活
这里所说的劳动者个人,指的是从事社会主义劳动的个别的社会成员,而不问他所从事的劳动的具体形态是怎样的。
作为一个劳动者,他为社会主义社会提供自己的劳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从社会那里取得和他提供的劳动相适应的消费品。作为一个消费者,他要求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成员过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主人翁地位相适应的物质生活。
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个人的经济生活,就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他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从事各种具体形态的劳动。这是他的劳动生活。这种生活占用社会规定的全部劳动时间。在规定的劳动时间之外,有时劳动者还自觉自愿为社会劳动——如加班加点等。(二)在劳动时间之外,就是由他个人支配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所过的经济生活,就是劳动者个人的消费生活。
劳动者个人经济生活划分为这样两个方面,即“为社会”和“为自己”。这两个方面既有相一致的地方,但又有不一致的地方。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主义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又是每个劳动者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劳动者个人,只有进行社会主义劳动才能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为自己消费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和劳务。所以,在劳动者个人的劳动生活中不仅是“为社会”的,而且有“为自己”的因素。同时,劳动者个人的消费生活,从表面上看,纯粹是为自己的,但也包括有“为社会”的因素。例如劳动者个人的身体健康,就是他能够为社会主义多做贡献的一个前提。
以上还只是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来看“为社会”和“为劳动者个人”的问题。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利益并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它是由无数劳动者个人具体的利益构成的,是无数劳动者个人利益的总和。“为社会”和“为自己”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在这一对矛盾中“为自己”服从“为社会”。但这种矛盾是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
劳动者个人的劳动生活
劳动是改造世界、改造自己的活动。劳动创造了人类,创造和发展人类的文明。在劳动中人的体力和智慧可以得到发展。因此人的本性是热爱劳动的。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来源的空想社会主义的杰出代表的先驱者傅立叶等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肯定。
但是在剥削阶级的统治下,劳动者的成果被剥夺,他们的创造性受压抑,他们的肉体受摧残,精神受折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的劳动,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劳动。社会主义的本性,要求劳动者在劳动中增进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同时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劳动者的劳动生活状况和他们在劳动中的感受,具有同旧社会根本不同的特点。
当然,在某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个历史时期,笨重的体力劳动、单调的操作、对健康不利的劳动条件等,还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工作中官僚主义的存在,又使得本来可以做到的对劳动者个人有利的事情,事实上并没有做到。劳动条件本来可以得到改善的情况下,事实上却并没有得到改善。我们中国今天就有这样的状况。在今天,法定的职工劳动时间也还比较长。每年劳动日为三百零六天,每个劳动日为八小时,而发达的国家比我们要短百分之三十左右。农业劳动者劳动时间,还更长一点。面对这种现实,一定要经过一个艰苦奋斗的阶段,把社会生产力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平,才能进一步改善劳动者个人劳动生活的状况和缩短劳动时间。
劳动者个人在劳动生活之外的其他经济生活
劳动者个人生活的要求可以分做三个方面:一是生存,二是享受,三是发展——发展和表现自己的才能和个性。
劳动者个人生活的这三方面的要求,是既要在他们的劳动生活中来实现,也要在他们的消费生活中来实现。在劳动生活中,如果劳动不是那么单调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才能和个性就可以得到发展,而且也可以从中得到某种享受。随着社会主义的向前发展,劳动就越是从谋生手段向乐生要求前进。
劳动者个人劳动生活以外的时间,可以分做他的生活必要时间和自由时间。
生活必要时间是指劳动者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必须耗费的时间。比如吃饭、睡觉、洗脸刷牙、理发洗澡、治病以及上街购买生活必需品等所耗费的时间,就都属于劳动者个人的生活必要的时间。
这个时间之所以被称为必要的,意思是说,它是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不可少的。例如一个人得不到充足的睡眠时间,他的体力就得不到恢复,就不能保持旺盛的劳动能力。这种状况,如不改变,时间一长就会破坏他的健康。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劳动者个人生活必要时间是给予保证的。但这并不是说,生活必要时间是不能减少的。在这里有一个时间浪费的问题,有一个效率的问题。例如为消费服务或经营生活必需品零售机构太少或工作质量不好,就会使生活必要时间不必要地延长。此外,某些产品(如洗衣机、现代厨房用具等)的生产和使用,就可以减少生活必要时间。
在这个生活必要时间内被消费的、劳动者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所必要的物质资料,我们称之为生存资料。食物、衣着、住房、医药等等都属于生存资料。生存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是有伸缩性的。但是,某一个特定社会中一定阶段是有一个公认的标准的,我们还应该承认有一些生存资料的数量是可以科学地规定的。例如,要维持一个人的健康,每人每天都要摄取含有一定热量的食物,都要摄取一定数量的各种营养成分。
劳动者个人的自由时间,是他可以用来进行享受活动、发展与表现自己才能和个性的活动时间。
在自由时间内消费的、与劳动者个人的享受活动相适应的物质资料,我们称之为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
劳动者个人首先要求获得的是生存资料和生活必要时间。这个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之后,他就会进一步要求得到日益增长的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要求获得比较多的自由时间。
保证劳动者获得生存资料的途径,是增加生存资料的生产,使生存资料的增长和人口增长相适应。一国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其他经济资源,如果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保持生存资料与人口相适应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任何时候,生存资料都是居首要地位的,它的生产是劳动者个人经济生活的基础。在生存资料还不十分充裕的情况下,更要重视这一点。
但是,社会在生产更多的生存资料的同时,就要适应劳动者个人的需要,增加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生产。随着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同时物质资料生产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社会主义生产的发达还可以有这样几个方面的结果:
第一,可以使得社会拿出比较多的人力和物力来发展消费服务业和商品零售业。这种发展可以减少劳动者个人的生活必要时间,增加他们的自由时间。
第二,可以使得社会用比较少的劳动来取得同原先一样多甚至更多的产品,因而有可能普遍减少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时间,增加自由时间。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发展的标志,不只表现在产品的日益丰富上,也表现在产品的构成中享受与发展资料比重的增加上和劳动者个人自由时间的增加上。同时我们要看到,由于卫生和医疗工作水平有待于很大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没有能够很好解决,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不充分,在生存问题上有许多课题还没有解决,所以不能认为生存问题的解决是有尽头的。
上面所说的,除了劳动生活之外,劳动者家庭中不从事社会主义劳动的成员和劳动者个人所遇到的问题,大致上是相同的。对前者来说,他的全部时间有的只分为两个部分,生活必要时间和自由时间,但他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同劳动者个人一样,也包括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三个方面。
本章执笔:张朝尊 曹若贤
(原载《经济学周报》1982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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