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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问题在于信守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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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5
第2版()
专栏:

重要的问题在于信守合同
蓟县西龙虎峪供销社副主任 周义和
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主要是计划经济,有些产品如果不按计划进行生产,就难免出现销不出去的情况。近二年来,为使农村商品生产纳入国家产、购、销的计划轨道,对某些农副产品,如水果、蔬菜、药材等实行预购预销的合同制,以保证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畅通。这是用经济手段对生产进行有计划指导的好办法。
本来,合同既然订了,双方应该守信,不能轻易更变。但是,从我们这里来看,事实并不是这样,虽然商业部门采取了投资扶植生产,签订合同收购产品的办法,某些大队还是根据自己的利益大小来决定销售去向。市场价格低,收购价格高,就坚持合同大量交售;市场价格高,收购价格低,就撕毁合同自行销售。或者,好果自己卖,次果交国家。1980年,我们供销社同一个大队签订了5万斤柿子的合同,每斤定价9分5厘,比上一年平均价高1分钱。柿子下树时,许多外地商业部门开着汽车来以每斤1角2分的高价采购,生产队得钱多又不用运,结果农民把大部分柿子在树下就销售了,只交给我们5,000斤。由于不信守合同,原来打通的销路不能按计划交货,引起连锁反应。可见,实行产、购、销合同制,做到各方都信守合同,这是使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畅通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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