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人民解放军驻新疆部队为人民代缴公粮两万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27
第2版()
专栏:

  人民解放军驻新疆部队为人民代缴公粮两万石
【新华社西安二十五日电】新疆省人民政府本月上旬公布该省今年秋征公粮额为四十万老担(一老担等于四百七十市斤)。根据该省今年财政概算,全年原共需公粮七十余万老担,但中央人民政府为照顾新疆是多民族地区,多年遭受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摧残,人民生活艰苦,故特准予减轻。不足部分,由中央人民政府拨款向人民解放军驻新部队购卖其开荒生产的粮食予以补助。人民解放军驻新部队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愿将其生产所得为各族人民代交公粮两万石。关于此次秋征公粮任务,在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委员会议上,鲍尔汉主席、赛福鼎副主席及各委员都指出,这个负担是很轻的,并表示一定有把握很快地完成任务。他们特别代表新疆人民向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全体指战员致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