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煤炭工业部生产司发出电报要求内蒙古煤炭局 制止破坏古山井田防止发生事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6
第2版()
专栏:

煤炭工业部生产司发出电报要求内蒙古煤炭局
制止破坏古山井田防止发生事故
本报讯 煤炭部很重视内蒙古自治区平庄矿务局古山二井工人韩占元、田继国、刘新锋反映该矿遭受破坏并危及矿工安全的情况,该部生产司已向内蒙古煤炭局发出电报,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在古山二井井田范围内生产的所有小煤窑不得再延深采煤。
2、古山二井要加强通风、瓦斯、防排水工程的检查和管理。特别是与小窑相透部位,要派救护队定期前往检查,防止瓦斯事故发生。雨季要防止淹井事故。
3、由内蒙古煤炭局负责,按照合理开发的原则,划出部分储量,安排山前公社小窑开采。如再滥采乱挖,造成事故,应从严处理肇事者。
4、内蒙古煤炭局要把古山煤矿二井遭受破坏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求得迅速解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