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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制止乱收乱购木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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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6
第4版()
专栏:记者来信

必须制止乱收乱购木材
这两年,福建林区乱砍滥伐的情况十分严重。有关部门虽然也查处了一些情节严重的乱砍滥伐案件,但往往只惩处乱砍滥伐者,对违法插手农村收购木材的单位则不闻不问,是一个漏洞。因为乱收乱购木材是造成乱砍滥伐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乱购行为偷漏了“三金”(税金、山价和育林基金),实际上是一种截留国家利润、化大公为小公的违法乱纪活动,应该坚决查处。
从一些地方初步调查的情况看,非法乱购木材的情况是十分严重的。三明市对该市121个单位进行清查,发现有115个单位非法收购木材,占清查单位的95%,仅1980年一年这些单位非法收购的木材就达4.6万立方米,相当于国家下达该市木材生产任务的一半。偷漏税金达35万元,育林基金29万元,合计64万元。其中收购量较大的竟达几千立方米。有一个工厂非法收购木材达3,610立方米,是国家安排数的9倍多。
今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关于确保完成国家重要物资调拨计划的报告》指出:国家统一分配的重要物资:钢材、木材、水泥,由于一些企业截留、自销、自营出口或地方留用增多,致使分配资源减少,影响了生产和建设,冲击破坏了国家计划,实际上也是经济领域中的违法乱纪行为。有关单位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制止这种行为。
 本报记者 张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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