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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公共卫生局张局长谈 人民政府对私人开业医师的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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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27
第3版()
专栏:

  京市公共卫生局张局长谈
人民政府对私人开业医师的政策
【京市新闻处讯】近来有些私人开业医师不了解政府对私人医院、诊所的态度,存在着一些不必要的顾虑,不敢放手经营。京市公共卫生局张文奇副局长为此特于本月二十日在中西医师学习会上对全市开业医师发表谈话,说明政府对私人开设医院诊所的态度。他的谈话大意如下:
一、有些医师认为政府要实行公医制了,感觉个人开业没有前途。是的,公医制是最理想的制度,但却不是我们今天所能实行的。广大人民群众已经翻了身,对医疗的要求日益增加,公家医院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因此,个人开设医院诊所有发展前途,是可以肯定的。只要遵守政府法令,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解除疾苦,必然会受到人民的欢迎。
二、公家医院为照顾广大劳动人民,收费较低,这是必要的。但公家医院有限,所治疗的人数仅占全市病人的十分之一,还有一大部分都要去私人医院治疗。私人医院诊所只要采取新的观点和方法来发展业务,向广大人民打开大门,抛弃过去那种专为多数有钱人治病的作风,是一定大有可为的。
三、对于考试没及格的医师是否取缔?政府的政策是对不及格的医师采取教育和提高的方针,而不是单纯取缔。因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医药治疗的人多,医师少,有的人有一些技术,同时为了解决生活问题,就开起业来,所以不能单纯靠取缔来解决问题。但是对个别能力低劣存心骗人,而在技术上屡犯错误或是违犯政府法令的医师,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政府是必须加以取缔的。
四、几点具体意见:(一)业务要适合于人民的要求,收费标准要结合市民的经济情况;(二)为集中人力、物力,可举办联合医院或诊所,在可能范围内,政府是愿意加以协助的;(三)医师们应更多的协助政府做防疫保健工作,多接近群众,自己的业务也可以随之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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