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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通过新国防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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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6
第6版()
专栏:

南斯拉夫通过新国防法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4月13日电 南斯拉夫联邦议会今天通过的新的国防法规定,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将是全国所有武装力量的最高集体领导和指挥机构。
新的国防法强调其目的是,持续不断地鼓舞公民和所有社会组织在保卫国家和维护宪法秩序方面采取积极态度。
这项新的国防法规定,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有权根据情况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发布命令实行全国总动员,采取紧急戒备措施,组织全民抵抗,以击退侵略者。在平时和紧急状况下,全国的军队、地方卫队和社会自卫部队都必须服从联邦主席团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新的国防法还规定,如果全国出现某些领导机构瘫痪或抵抗力量削弱的特殊形势,南共联盟的作用极为重要。它要直接掌管全民防御。这项法律还详细地规定了全国各工矿企业、劳动组织、机关学校、行政机构、社会政治组织、地方共同体和全体公民在全民防御和社会自卫体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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