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上当与上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6
第8版()
专栏:

上当与上钩
丹赤
“上当”与“上钩”并不是一码事儿。由于思想上分不清,道理上辨不明,因而受蒙骗做了错事,说了错话的,叫做“上当”;而因为贪图私利,受了别人的物质利诱而作出坏事的,叫作“上钩”,象鱼儿贪食被鱼饵引诱上钩的一样。
现时,在处理种种经济案件中,常见一些自称或被称的“上当受骗”者,而且不少是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这就值得对“上当受骗”之说加以剖析。诚然,在以往阶级斗争十分尖锐、复杂的情况下,有些同志“上当受骗”是难免的。而在今天的经济领域里的斗争中,面对着的都是清一色的“糖衣炮弹”。所谓“糖衣”,即是金钱与物质所构成的“甜头”。对此,既非“理论上说不清”,也非“是非上辨不明”,只要没有私念,心不贪,嘴不馋,手不沾,就不会“上当受骗”。所以,被“糖弹”击中的干部或党员,是“上钩”而不是“上当”。
我们的一些干部和党员,被新型的“手榴弹”(如酒、烟等物质)和“炸药包”(如录音机等)所一举攻破,从他们本身来说,原因很简单。正如俗话所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我们之所以提醒人们注意区别“上当”与“上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经济领域里某些人的犯罪活动,为何由小变大,乃至于那般猖獗?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队伍里有些人被利诱而上钩了,变成了“保护伞”。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一旦有了“保护伞”,其贼胆也就越来越大,变得有恃无恐,“通行无阻”。最近披露的辽宁省铁法矿务局查获的那起行贿诈骗案,一个小小的马喜光,干出了如此骇人的“大事业”,还不是因为有三十三名科级以上的干部、四十五名党员给“保驾”、“开路”?!他所遇到的干部如果都以《准则》办事,层层把关,步步设防,马喜光有天大的能耐也枉然。遗憾的是,过去处理此类案件,凡是受贿而干了坏事的干部,多以“上当受骗”论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明明是坏人坏事的“保护伞”,事情败露,反以“上当受骗”为名而受到了原谅和宽恕。这样就等于把已沦为“骗子”的人当成了“受骗者”,有碍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
是上当还是上钩,不能“一视同仁”,否则“上当”来“上当”去,最终吃亏的是国家利益,上当的是我们自己。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