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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危言耸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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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7
第4版()
专栏:

并非“危言耸听”
德民
偶翻旧书报,读到一些介绍旧中国“十里洋场”形形色色人物的调查资料。谈到有一种叫买办,又叫帮办的角色,是专门帮助外国资本家剥削中国人,自己从中发财的。
据载,当时外国银行收入和卖出的银票、金银,买办可以从每千两中提取1.25‰的手续费。区区1.25‰,看来算不得什么,它却是一笔比买办名义上的薪金高出10倍或几十倍的收入。上海汇丰银行第一任买办王槐山,原来是个小小的“庄伙”,当买办干得特别卖力,“汇丰银行获息无算,王亦骤富。”记仁洋行老板曾给买办阿吴明确规定:当一匹洋布的售价超过2两银子的时候,阿吴可有4钱佣金的收入。阿吴由此发迹。当时的政论家王韬称:
“沪地百货阗集,中外贸易惟凭通事(买办)一言”,“顷刻千金,赤手可得。”
当然,这已是往事。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买办这种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怪胎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条件。但这种买办“遗风”,似乎尚未随着买办阶级的灭亡一起埋进棺材里去。请看:不久前报载某市有位电视机厂副厂长,为了占两台电视机和一些衣物的便宜,在向某港商订购电视机部件时,明知12英寸的电视机每台是57美元,他却以62美元的价格与该港商达成5,000台的协议。某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在去意大利订购皮革机械时,竟向外商索贿5,000美元。在订合同时,他屈从外商,使国家多花大量外汇。这类人的嘴脸,哪有一点中国人的味道?
把这样的厂长、经理的索贿,联上王槐山、阿吴的发迹,似乎有点“危言耸听”。其实不然。他们的所作所为,确实有若干共同之处。只不过王槐山、阿吴当了买办而腰缠万贯,这几个人占的是不算太大的“小便宜”。岂不知外商的小便宜也是占不得的。外国资本家从来没有掏自己的钱袋慷慨施舍的习惯。一杯残羹的贿赂,只是受贿者用大量国家资财,以及自己的人格、国格为行贿者所摆宴席上的一点点剩余。而受贿者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了。这手一软,国家利益的损失,往往是千百倍都打不住的。
随着开放政策的实行,我们同外商打交道将越来越多,买卖也将越做越大。这并不违背我们自力更生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原则。只要符合平等互利的原则,该让人家赚的钱还得让人家赚。问题是我们的头脑要清醒,要严格遵守法纪,决不做丧失国格人格的无耻之徒。一旦发生我们的干部向外商索贿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应该依法给予制裁。
历史上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从来就是由小到大、得寸进尺的,从开银行、办工厂、占市场一直到建国中之“国”——租界。他们侵略目的的得逞,既利用了反动统治者的昏庸无能,也利用了贪婪小人的见利忘义。今天,要说外国的炮舰能打开中国的国门,那是不会有人相信了。可是,如果我们放松反腐蚀斗争,对极少数党员、干部为图残羹而损国格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加惩处,他们这种行为,会不会成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自破国门的“炮舰”,这不是不值得警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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