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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党委书记的“接待群众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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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7
第5版()
专栏:

公社党委书记的“接待群众启事”
最近,我去本县钱店公社办事,在公社大门口,看见一张红纸写的启事,大标题是:《公社书记接待群众启事》。文中写道:
我叫常清华。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改进作风,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听取群众意见,特向全社群众公布接待启事如下:
(一)接待对象:本公社社员和公社直属单位职工。
(二)接待内容:1、对党的农村政策不清楚的地方提出询问,特别是对军、烈属和五保户的照顾政策;2、对公社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特别是有利于发展生产方面的批评建议;3、对公社(包括公社直属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包括我本人)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
(三)接待时间和地点:农历每月逢2、4、6日(外出开会除外),在公社南院本人办公室接待。
(四)接待方式:1、在接待时间面谈;2、年龄大、身体弱或有病、有孕,不能到公社直接面谈者,可找人捎个信来,我将登门拜访,听取意见。
1982年2月23日
看了这张启事,又看了常清华同志接待群众的记录簿,我了解到他确实按照“启事”讲的办了,结果很受群众的欢迎。我热切希望各级领导同志也象常清华同志那样,想着群众,联系群众,为群众多办好事。这样,我们的工作就会更上一层楼了。
河南郸城县人大 常委办公室 张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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