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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这笔钱上缴国库——一个青年共产党员的悔过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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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8
第1版()
专栏:国际人物介绍

请把这笔钱上缴国库
——一个青年共产党员的悔过信
编者按 从这个青年共产党员的悔过信中,我们可以看到党的政策的威力。他接受了一些不合理的“奖金”,时时感到心虚和痛苦;下了悔改的决心,把不义之财交给国库,立即增长了为党的事业奋斗的勇气。
我们发表这封来信,是为了教育和挽救那些愿意走坦白从宽道路的人:这一步走得对,是经济犯罪者唯一光明的出路。凡是坚信党的政策,主动坦白,并用实际行动表示决心改邪归正,向组织彻底交代,自己卸掉了沉重的包袱的人,定会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顾虑、犹豫、心存侥幸,都是错误的。
党中央、国务院在《决定》中再一次申明决心,要把这场打击经济领域中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到底。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现在离5月1日的期限只有10多天。经济犯罪者,莫失良机,走坦白从宽的道路。否则,时机一过,受到法律惩处,就悔之晚矣!
本报讯 3月23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一封署名杭州二轻局“章军”写给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的来信,并附来一张1,045元的定期储蓄存单,要求转交国库。
接到这封信后,中央纪委向浙江省委纪委进行了查询,得知杭州二轻局并无此人,银行有存单,但无存款人地址。中央纪委已将原信及存款单转交浙江省委纪委处理。
现将这封来信摘要刊登于下:
悔过信
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
我是一个七十年代中期入党的青年,在部队里接受过严格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军事训练,多次受到嘉奖,并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复员到地方后,看到了许多人搞不正之风,利用职权谋私利“向钱看”,我的思想也起了变化。许多工厂、商店,在搞活经济的名义下,为了把积压商品卖出去,纷纷采取推销奖,拿钱刺激大家。我曾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合法的劳动报酬,对国家、集体都有利。所以我在与外地厂方接触中,同意为集体厂方推销商品,先后接受了1,045元“奖金”。但是我在每一次拿到钱的时候,常常感到心虚,感到这是不应该的,感到这笔钱是一个烫手的问题,所以一直放在身边,也不敢用。今年通过学习、对照、分析,我痛恨自己,认识到我接受奖金,暴露了自己的私心杂念,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我将接受这个教训,永远铭记,以它为镜子,时时刻刻对照自己。同时决定将这笔款子存入银行,并将存单寄给你们,请你们转交国库,以表示我初步悔改之心。
我为什么不把钱交给当地组织呢?主要是我心中有许多顾虑,怕有人用怀疑的目光看我,认为我得的钱不止这些。也怕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遇到冷眼,使我抬不起头来。我还年青,还要做人,还要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因此,我想在今年党风好转的情况下,向组织上谈谈这件事,请组织上相信一个青年共产党员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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