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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战胜邪恶——记成都一起轮奸妇女案发生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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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19
第3版()
专栏:

正气战胜邪恶
——记成都一起轮奸妇女案发生以后
本报记者 习平 罗茂城
轮奸犯何德明、张建蒙、曹京平(判处情况见本报4月13日一版)在作恶的时候,同受害者有几段耐人寻味的对话。
受害者怒斥罪犯道:“你们真如‘杭州二熊’。难道你们不怕受到惩罚吗?”
罪犯毫不在意地回答:“不怕。”
受害者:“我要告你们!”
首犯何德明有恃无恐地说:“现在中国社会的行情你懂吗?我父亲是7级干部,他的官相当于成都军区司令员。你要告,还不知谁胜谁负呢!公安机关我们也有熟人,不信我们可以较量一下!”
当他们戴上镣铐、身陷囹圄以后,罪犯张建蒙还企图求救于他在公安机关的亲友,甚至公然询问提审人员:“通过中央首长和省政法部门领导的干预,能不能‘搁平’我们的案子?”幻想逃出法网。
当今中国社会的“行情”到底是什么?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这一案件发生以后有关的人。
有关同志告诉我们,那位女工受此奇耻大辱以后,告还是不告,能否告倒那些“有背景”的高干子弟,的确产生过疑虑。但是,她想起罪犯张建蒙在凌辱她的时候说过:“来这里的女人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为了别的女青年不再受他们的摧残,她决心同他们斗一斗,就是告不倒,把他们搞臭也是好的。
受害后的第二天,她到省级机关医院门诊就医的时候,看见一位50岁左右的干部独自坐在一边,于是上前说:“同志,我有一件事想向您请教一下。”
“什么事啊?”那位同志热情地问。
“我有一位同学遭人轮奸了。作案人的父母都是当官的,告了又怕继续遭迫害,不知该不该去告。”
那位同志听后严肃起来,坚定地鼓励说:“应该去告;你让你的同学好好看看《刑事诉讼法》,上面写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他们的父母是当官的,但他们犯了法,就应该按法律办。你叫她要相信党和政府,要有勇气同他们作斗争!”这位素不相识的干部的一番话,进一步鼓起了受害者上告的勇气。
当天下午,她来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待她的李恕鸾、陈正清同志,热情鼓励她,并马上给她开了介绍信,要她到市刑警大队去控告。她随即到了刑警大队。刑警大队的三位同志听了她的控诉,坚定地向她表示:“我们政法机关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不管天皇老子犯了法,我们也要依法惩办!”刑警大队的领导同志听了这一恶性案件的汇报,顾不得回家吃饭,连夜研究,为侦破此案作了周密的部署。第二天上午,公安人员就赶赴现场侦查,查明罪犯犯罪事实并经检察机关批准后,第三天即将3名罪犯逮捕归案。
案情发生以后,罪犯的单位和家长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罪犯何德明所在的单位的领导立即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上级机关马上派出检察院副检察长赶到成都调查处理。为了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他们决定立即将此案移交给地方处理。
罪犯的家长听到自己的孩子犯罪后,怀着既痛心又气愤的心情,一致表示对孩子决不姑息包庇,坚决拥护地方政府依法办事。罪犯何德明的父亲是部队的一位高级干部,他听到孩子所犯罪行后,马上向中央有关部门表明态度,接着又打电话给成都有关部门表示支持地方政府按法律办事;并让转告其子,要他老老实实交代罪行。事后还向中央负责同志写信表示:他和他爱人“一起向党向人民保证,决不会为孩子的问题,再麻烦任何一位老战友,更不会去麻烦中央负责同志。我们衷心希望审理何德明案件的同志,一定要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何德明的妻子也起来揭发他平日胡作非为的种种罪行,表示要跟他划清界线。
罪犯张建蒙的父亲,也是部队的一位领导干部。当公安机关传唤张建蒙时,他亲自把儿子交给公安干警,并对张建蒙说:“你要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事后,他还召开家庭会议,教育全家要坚决拥护地方政府依法制裁,决不能有任何干扰。
从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人们再看不到前些年有些高干子弟犯罪,父母利用权势和通过熟人说情,包庇开脱罪责的现象了,以及政法机关因人施法、重罪轻判的情况了。社会主义法制日益深入人心,犯罪分子非常孤立。此事真正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受害者说:“我根本没料到会这么快结案。这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法律确确实实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透过这个案件,人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曾经盛行一时的歪风邪气正在消失,社会主义的正气正在上升,全国正由大乱走向大治。正气必然战胜邪恶,就是当今中国社会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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