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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为我们免除了一场灾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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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21
第8版()
专栏:

“人民政府为我们免除了一场灾祸”
编者按:漳浦县人民政府及时制止一起封建迷信活动,使群众免除了一场灾祸,消除了精神和经济的压力。这件事做得好。
在我们国家,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正当的宗教活动,不能够强令禁止;但是,对于那种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招牌,任意愚弄群众,勒索人民财物的行为,是不能允许的。政府要管,党的组织要管,人民群众也可以管。总之是不能让它横行无忌,蔓延开去的。
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什么宗教,更不能搞封建迷信活动。后埔村的那个原大队党支部委员和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所作所为,是与共产党员的称号不相容的,应该受到严肃的处理。
我县后埔村,是一个近300人的小村。去年以来,封建迷信活动抬头。老党员、原大队支委亲自出面让他的儿子担任“大头家”,大队党支部书记的儿子担任“二头家”。他们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招牌,用神权榨取人民的血汗。去年建起一座庙宇,塑七个菩萨,演了两台神戏,花去2,900多元。每户还得以烟、酒、茶招待来看戏的客人,又要多花四五十元。事后,他们还收取灯油谷,每口人两斤多,由“头家”使用。那些“头家”尝到甜头后,今年又借口要演戏给“王公”看,手提黑皮袋,挨家挨户收钱,平均每人要出5元7角。有些群众经济困难,出不起,封建迷信头子马上威胁说:“谁不出钱,就把他的门钉起来。”对此,群众十分气愤,写信给县人民政府,要求制止。
县长卢亚来同志接到群众来信后,与县委副书记立即作了批示。县人民政府把群众来信连同批示印发通报全县。盘陀公社马上派出干部和公安人员到后埔村,传讯了封建迷信头子,教育受害群众。只用6天时间,就制止了这场迷信活动,并清查了迷信活动账款,将钱退给社员。群众高兴地说:“县人民政府处理得及时,为我们免除了一场灾祸。”
福建漳浦县委 严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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