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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快发展城市煤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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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23
第2版()
专栏:工作研究

建议加快发展城市煤气
最近,参加国家科委煤炭气化、液化专业组第三次会议的专家、教授指出:要加快城市煤气建设步伐,各地必须根据自己的煤炭资源和产品销售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制气工艺。在近期内现有产气设备要挖潜、改造,充分利用焦炉煤气、石油液化气等。从长远看,则应该重点采用消耗劣质煤、产气量大的气化工艺,使之逐步成为发展城市煤气的主要途径。
到1980年,我国供应城市的人工煤气逐步增多,居民用户扩大到364万户,1,600多万人,但占全国城市人口的比重很小。广大城市居民迫切要求增加煤气供应。现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兰州、唐山、南京、武汉、郑州、深圳、长沙、昆明等十多个大中城市,都在筹建煤气工程。
我国用煤制气,技术上比较成熟的设备类型主要有炼焦炉、伍德型直立炭化炉、鲁奇气化炉、常压固定床两段气化炉等。炼焦炉以炼焦用洗精煤为原料,主产品是焦炭,煤气是副产品,只占百分之十几。充分挖掘现有炼焦炉的产气能力,是提高城市煤气普及率的有效措施。但是新建炼焦炉不宜大搞,因为我国优质煤资源只占煤藏量的37%,非常宝贵,过多用于制造煤气,太可惜。伍德型直立炭化炉对煤的质量要求稍低于炼焦炉,生产的煤气,适合于中小城市用。今后再建这种炉子,应吸取国外新技术,使之能用多种煤炭为原料。
与会专家们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今后发展煤气生产,要把重点放在完全气化工艺方面,使它逐步成为发展城市煤气的主要途径。因为我国适于加压气化和常压固定床两段气化炉的煤炭资源十分丰富,许多省、市都有这种煤。气化炉产气量大,而且在煤矿附近建立加压气化厂,既不污染城市,又能减少运煤费用。
建立加压气化厂,需要投资较多。但是,大家认为,投资多,收效也大,算社会经济效益总账,还是划得来的。
此外,与会专家们还对城市发展煤气中的政策问题提出了建议:(一)民用煤气应该考虑适当提高销售价。因为煤气的售价大都低于成本,造成煤气厂普遍亏损。现在烧煤气比烧煤便宜。(二)经营民用煤有补贴,煤气厂也应该有这种待遇。(三)三五年之内,新建的煤气厂还不能投产,城市煤气供需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国家应考虑把用于烧锅炉的100多万吨液化石油气,尽量转入民用,这样做投资省、见效快,不仅方便人民生活,城市居民烧煤造成的污染还可以大为减轻。
本报记者 罗 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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