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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年九月八日向政务院第四十九次政务会议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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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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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年九月八日向政务院第四十九次政务会议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南汉宸
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于八月一日开幕,十日闭幕。出席代表计一○三人,其中人民银行二十一人,公私合营银行七人,私营银行三十九人,钱庄九人,职工十六人,工商联七人,专家四人。会议的任务,在于根据中央调整工商业的方针,研究调整金融业中的公私关系,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及金融业中的劳资关系,使金融业获得适当的调整,减少其消极作用,以便能够尽其有利于工商业的积极作用。
目前金融业的情况,已发生变化。由于通货和物价已经相对稳定,私营金融业与投机联系的可能日趋缩小。而私营工商业的好转,使私营金融业从事于服务生产事业,协助城乡交流,吸收侨汇,促进资金回流的机会大为增多。私营金融业如能积极转向这些正当营业,并进行自我整顿改造,亦将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目前行庄与工商业的联系面尚有扩大可能(工商业户,在银行开户者,武汉为百分之十,北京为百分之九强),通货稳定后存款亦有增加的可能。目前存款数量距离通货稳定情况下可以达到的规模尚远。私营行庄尚有发展条件,但目前困难依然存在。中小行庄资力小,业务少,希望国家银行业务上予以支持;他们正在由联营走向合并,希望给他们一些鼓励与帮助。大银行除一般的调整公私关系外,还希望政府协助其进行精简节约,及指派公股董事。
会议过程中,首先明确地确定了服务工商业是金融业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并批判了通货膨胀时期私营金融业的经营方式。然后,研究调整金融业中的公私关系,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及金融业中的劳资关系;同时研究了全国性的银钱业管理办法草案。会议中对主要问题获得如下结论:
一、调整金融业中的公私关系:会议之前各地曾经存在着公私关系是互相排挤的错误思想,认为国家银行的发展挤了行庄,因此公私关系是“一碗饭该谁吃”的问题,强调今后业务上的分疆而治。会议中逐渐澄清了这种思想,改而强调统筹兼顾,国行适当领导和照顾行庄的必要与可能。本年上期私营行庄遭遇困难时期,国家银行业务确有进展,但国家银行的存款,机关、企业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私人存款不及百分之八,存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实施现金管理的结果,国行与行庄的发展是“一视同仁”,凡是行庄可以办理的业务,一般的准许办理;但是国行的任务“有所不同”,它必须完成政府赋与稳定金融、发展生产的基本任务,并有领导及管理行庄的责任。公私合营银行与私营行庄一视同仁,合营银行对国家金融事业负担的义务与应享的权利应该相等。国行为了支持私营行庄服务工商业决定建立下列业务联系:(1)行庄开展汇兑扶助城乡交流,人民银行可以代为调拨资金,汇率七折优待;行庄并得代理人民银行汇兑;(2)行庄放款工商业发生周转不灵时,可向人民银行申请转抵押转贴现,以此鼓励其更好地服务工商业;(3)行庄得申请办理人民银行的委托业务,如代收税款、代理储蓄、保险等;(4)对行庄为开展中小城市业务,可以考虑准予有计划地移设机构;(5)行庄资金因信用阻滞一时不易放出时,准予转存人民银行。
二、调整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明确确定金融业为工商业服务的立场,与工商联代表共同检讨了与工商业关系的几个业务问题。并得出如下协议:(1)明确地确定了利率应该下降,利差应该缩小。高利率是通货膨胀的产物,通货稳定后,应即下降。目前由于物价尚有局部调整,资金一般供不应求,因此拟采取和缓的步骤,逐步地、机动地、有幅度地调整利率,使接近于战前水平。利率应力求一致,目前先要求向利率较低之上海看齐,京、津两地应于九月底调整下降。今后利率由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全国放款利率最高额,交由各地利率委员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拟订利率。利率委员会之组织,应由金融业、工商联及工商局代表组成之;(2)联合放款为集中资金服务工商业良好方式,应即增资扩大。除固定基金外,行庄尚可临时搭放。联放应注重时期较长、数额较巨的放款,对中小型工商业亦应顾照;(3)公私金融业倡导组织投资公司,以便投资或长期贷款于工商业。北京兴业投资公司认股一百亿迅速完成,证明目前工商业转业资金及富户休闲资金正急切找寻出路;(4)对工商业不透过行庄自行吸收股东及职工资金(上海工厂自行吸收资金约达千亿),为了照顾到要提倡开展自由借贷,目前工商业贷金又很困难,及行庄存放利差较大等情况,获得暂准办理的协议。
三、调整金融业中的劳资关系:行庄在通货膨胀时期利润优厚,形成不合理的经营方式,机构臃肿,人员众多,待遇较高,开支庞大。目前劳资双方对于精简节约,改变经营方式的意见,尚未完全一致。会议过程中,曾分由劳动部召集资方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召集劳方代表进行座谈。政府主管当局及工会将协助劳资双方,进行协议,使金融业的机构、人员、开支,能够适合通货稳定后的新情况。
四、研究全国性的银钱业管理办法草案:各地解放后,曾分别颁布私营银钱业管理办法,发生了制止投机,稳定金融的作用。目前通货膨胀已经停止,投机可能减少,服务工商业的可能增大,因此,全国性的银钱业管理办法已有迫切的需要。其精神应为鼓励银钱业充实资力、巩固信用,以服务工商业,积极的规定应多于消极的限制。会议中对草案的精神及内容均表赞同,对下列三点曾详加讨论,得出如下意见:(1)银钱业资本额的规定,分为二百亿、一百亿、五十亿、二十亿、十亿、五亿六等;(2)资本额中现金部分应有规定:目前一般行庄的资本多为房地产,缺少现金,不利于资金周转及增加放款,经讨论后,同意资本额中现金应占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资本愈小,其现金比例应愈大;(3)为保证存款人利益,存款准备金应予规定:过去规定行庄以现金百分之十五缴存国行,现拟将存款准备额扩大为存款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现金准备部分缩小为最低百分之五,其余为保证准备,以公债、投资公司投资额,联合放款债权充之,以达到保证存户利益及促使资金集中使用的目的。草案将呈请核定,并于适当时期公布施行。
会议的主要收获是为私营金融业指出了发展的方向。只要它能为工商业服务,整顿组织,精简节约,其业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经营状况亦将趋于好转。在通货膨胀中繁荣的行庄,在通货稳定后困难生存,同时社会人士甚至行庄负责人亦怀疑行庄能否存在,信心非常低落。此次会议中,行庄感觉到政府不但指出了道路,而且调整了公私关系,给行庄以转抵押、委托业务、汇兑折扣等支持,信心逐渐恢复。中小行庄认为小不如大,转而考虑联营甚至合并,将来合并时希望国家银行帮助解决过剩人员的出路,并有意通过联营合并,进一步靠拢国家银行。大银行要求协助清理呆账,已决定在各地组织呆账清理委员会,上海呆账仅四百亿,我们拟协助解决其中一部分。行庄要求政府接管属于依法应予没收之敌伪股份并指派公股董事者有上海、浙兴、金城、大陆、中南、国华、和成、聚兴诚银行等八家,国家银行已予同意。中小行庄的合并,及大行庄积极靠拢国家银行,是金融业集中化的倾向,是应该允许的方向。金融事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之一,根据共同纲领,应由国家银行领导,以实现资金的有计划分配,保证经济建设的有计划进行。
会议代表曾发起组织中国金融学会,作为团结公私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政策与业务水平的机构,并决定发刊《中国金融》作为从业人员自我教育刊物。今后国家银行应视行庄机构为国家金融事业的一部分,视行庄从业人员为国家金融事业的人材,积极予以教育培养。
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以来,国家银行及私营行庄的业务均有显著发展,存款平均增加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会议中指出的公私金融业在服务工商业过程中,求取共同发展的方向,已经证明了是正确的。秋收以后,城乡交流活跃,工商业好转,业务可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但是私营金融业,决不可以因此造成盲目的乐观,甚至采取过去的不正当的经营方式,以追求业务的扩张。如果认为困难已经度过,可以背离正确的发展方向,进行盲目竞争,更是错误的。行庄存款急速增加也是困难的,因为工商业的发展与恢复,是逐步实现的。因此必须冷静乐观,切实遵照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所指出的方向,稳步前进,才能更有效地服务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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