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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得小利 国家吃大亏 国产芦笋罐头生产线无人订货;一些工厂热衷进口同类外国生产线。有关部门希望制止盲目引进,保护民族工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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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26
第1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一厂得小利 国家吃大亏
国产芦笋罐头生产线无人订货;一些工厂热衷进口同类外国生产线。有关部门希望制止盲目引进,保护民族工业
不久前,我们从青岛轻工机械厂了解到这样一件怪事:国产首批芦笋罐头生产线,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却无人订货;一些厂家正热衷进口质量较差、并无备件的外国芦笋罐头生产线,花去国家大量外汇。
芦笋是四年前从国外引进、在山东种植成功的。它含有高蛋白,在国外市场是热销货。芦笋罐头成本低,换汇率高。国家为了支持发展芦笋罐头生产,1980年从国外引进5条生产线,增加芦笋罐头出口。同时,为了发展民族工业,避免重复引进技术设备,节约外汇支出,轻工业部决定由上海轻工设计院根据我国的情况进行设备设计,由青岛轻工机械厂试制并定点生产。青岛轻工机械厂拥有比较雄厚的技术和设备力量,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1981年12月在潍坊罐头厂完成了全线总装、调试、运转的任务。
1982年1月6日,轻工业部委托山东省一轻厅在那里召开鉴定会,全国30家罐头厂、外贸等部门的科技人员参加,结论是:“设计与试制是成功的。”从生产成本看,国产的只有13万多元,售价14万多元,而引进一条生产线却要付出50吨芦笋罐头,价值1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万元。不少罐头厂的同志认为,国产货物美价廉,并有备件,保修保换十分方便,还是用国产的好,并表示回去后立即派人前来签订合同。
可是,鉴定会后订货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先准备订货的工厂不想订了,致使青岛轻工机械厂今年的生产计划无法安排。原因是1981年山东省进出口委员会召开了一个座谈会,决定将30万元以下的属于补偿贸易范围的进口设备的批准权下放给地、市。根据规定,补偿贸易生产的芦笋罐头免税利两年。为此,引进一条生产线,就可免掉40万至60万元的税利,等于设备白赚,算小帐,工厂确实有利。但是,算大帐,国家要吃大亏:一是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而让外商既卖了设备,又得到热销产品。二是每进口一条生产线,等于使国家少换取50吨罐头的外汇,财政少收入40万至60万元税利。所以,外商千方百计要求我方增加订货;而一些罐头厂,只顾工厂得利益,也热衷引进。有关部门认为,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厂一个地区的问题,带有全国性影响,必须当机立断,采取措施,制止盲目引进,爱惜国家外汇资金,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
本报通讯员 李德义
本报记者 王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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