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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为主 市场调节为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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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27
第5版()
专栏:

计划经济为主 市场调节为辅
薛暮桥
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要在广大干部中牢固地树立这一观点。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在经济活动中,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如基本建设规模,人民生活水平,积累和消费的总额和比例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重大比例关系,必须由国家计划来严格控制。为着保持各部门的比例关系,所有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和重要产品(特别是短缺的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必须纳入国家计划,重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也必须按照国家计划进行。不仅工业要有计划,农业也要有计划。工业和农业是互相依存的,工业有计划,农业没有计划,国民经济就不可能按比例地发展。同时,由于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大相同;就经济形式来说,存在着在国民经济中占领导地位的全民所有制,比全民所有制更广泛的集体所有制和少量的个体所有制(如果包括农民家庭副业,个体所有制也为数不少);我国工农业产品的绝大部分都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商品种类不多,产值很大,需要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小商品产值不大,品种数以万计,不可能都纳入国家计划,只能够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因此,又需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
计划管理既要采取行政手段,又要采取经济手段。市场调节主要依靠客观经济规律自发调节,但也不能没有必要的行政管理。过去,我们的计划管理主要采取行政手段,颁布指令性的计划,工业部门按计划生产,商业部门按计划收购和销售,结果生产有时候同市场需要脱节,产生一面脱销、一面积压的严重浪费现象。所以,即便是指令性的计划,也必须同时采取经济手段,即充分考虑和运用价值规律,按照各类产品的价值和市场供求情况来规定和调整这些产品的计划价格。为着充分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可以考虑在调整任务大体完成,市场供求大体平衡以后,除品种不多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产品以外,我们对许多种日用百货的生产和销售可以不采取指令性的计划,而改用指导性的计划。办法是:国家的生产和销售指标只供生产和销售部门参考,商业部门可以按照计划指标和市场需要向工业部门收购,工业部门按照商业部门的订货合同和市场需要组织生产。这种计划管理方法可以较好地反映市场的需要,只要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国家的计划价格由国营商业部门来统一收购和销售,仍然属于计划管理,而不属于市场调节的范围。
指导性的计划主要不是依靠行政手段,而是依靠经济手段来保证计划的实现。我们要制定正确的价格政策,一般产品尽可能通过价格来保证供需的平衡。有些产品不能完全用价格来调节,可以同时用税率来调节,有的可以通过银行信贷来进行调节,以促进各类商品的正常流通,减少积压浪费。学会利用经济杠杆,逐渐减少指令性的计划,代以指导性计划,这是我们今后计划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当然,即使学会利用经济杠杆以后,也不能完全取消指令性的计划。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投资,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特别是短缺物资(如粮食、能源等)的生产和分配,今后还有必要长期实行指令性的计划。
计划管理除指令性的计划和指导性的计划外,还必须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如把指令性和指导性的计划结合运用;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实行协作计划。钢材和棉布生产和销售的总量必须实行指令性的计划,但钢材和棉布的品种、规格、花色数以万计,不可能都列入国家计划,只能由供需双方通过合同规定。有些短缺的产品,必须由国家统一分配,但也不能不留出一小部分,让产需两个地区进行协作,使生产地区能够换回它们最短缺而国家又无力供应的产品。不仅要有自上而下的中央统一计划,而且要有自下而上的地区间的协作计划作为补充。制订自下而上的协作计划,必须首先保证完成国家的调拨任务,并把各地区的协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调,使它成为国家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全国一盘棋的精神,搞好综合平衡。
农村中由于广泛地存在集体所有制,计划管理的形式就更为复杂。我们对重要农产品的计划管理,过去主要通过价格政策,这是指导性的计划。在许多重要农产品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为着保证完成某些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任务,除价格政策外,我们还实行征购(如粮食)、统购(如棉花)、派购(如猪、蛋)等办法,这是指令性的计划管理方法,即在经济手段以外再加上行政手段。只有在供需平衡或者供过于求的时候,才能逐步改变这种办法。采取价格政策来谋求供需的平衡,只要价格是由国家规定的,是计划价格,而且绝大部分产品是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来统一收购,就仍然属于计划管理范围。只有国家不规定价格的三类农副产品,和国家准许在集市贸易和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销售的产品,才属于市场调节。国营商业对农民议购农副产品,这在目前还是计划收购的必要补充。但议购范围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冲击国家的收购计划。
按照上述划分,我国各类产品的生产和交换,绝大部分受计划管理,市场调节只起辅助作用。应当指出,我们在实行计划管理的时候,必须运用价值规律。我们的消费品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交换,让消费者自由选购,生产资料的相当大一部分也要通过市场来交换。经济工作人员(包括计划工作人员在内)必须经常调查市场的情况。把市场调节同计划调节并列起来,不认识计划管理是主体,是错误的;认为计划管理可以不研究市场的作用,甚至把利用市场的作用当做资本主义自由化,同样是错误的。要改变至今还没有完全消灭的产需脱节现象,就必须继续深入研究市场情况的变化,进行市场预测,在发现我们的生产不符合于市场需要的时候,及时修改生产和收购计划,调整计划价格。
过去几年我们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流通过程方面逐步推行了以下几种办法:
第一,改变许多种日用百货的统购包销制度。除粮食、棉布等极重要的消费品和石油、煤炭、木材等极重要的生产资料外,商业部门对许多种日用百货实行选购,市场不适销的产品可以拒绝收购;商业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工厂可以自销。
第二,增加流通渠道,减少流转环节。过去城市商业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农村商业由供销合作社独家经营,进出口贸易由外贸部独家经营,把市场管死了,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在在保持这些商业部门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准许一部分工业品由工厂自销,或由工业部门另设专业公司自销(特别是机电等类产品),国家允许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由社队或农民自己运到城市农副产品市场来销售,国家还允许一部分地区和工厂在外贸部统一领导下,自己经营进出口业务,或与外贸专业公司联合经营。
正确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我们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过去一段时间,我们适当扩大了市场调节的范围,并在计划管理中注意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三年来的经验证明,这些改革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为使这些改革发挥积极作用,防止消极作用,我们必须加强计划管理,善于利用经济手段、经济杠杆来管理经济,并加强经济立法,加强工商管理局和海关等的监督检查。
(原载4月20日《中国财贸报》,本报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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