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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上诡称“献宝”的诈骗分子的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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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08
第5版()
专栏:答读者

别上诡称“献宝”的诈骗分子的当
最近一个时期,本报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反映社会上有人传说某地某人持有巨额股票、外币,可以兑换或出售,有利可图;也有人声称要向国家“献宝”。读者询问这是怎么回事?为此,本报记者先后走访了中国银行和公安部,请他们就读者所提问题作了答复。
问:社会上传说某地某人持有巨额股票、外币,要向国家“献宝”等,到底是怎么回事?
答:这是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以伪造的股票、外币搞的诈骗活动。我们希望你报提醒人们注意,千万别上诈骗分子的当!
1979年,社会上陆续流传
“发现地下宝库、巨额股票”一类的谣言。随后,一些诈骗分子煽起了一股寻找所谓巨额股票、外币及“献宝”的歪风。1980年初,在广西、贵州、云南等南方若干省、自治区发现,有人伪造所谓“世界通用航金”的假美钞并进行贩卖。银行当即配合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1981年以来,贩卖活动除上述地方仍时有发生外,河南、陕西、山西、北京、河北以至新疆等省、市、自治区也相继出现。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
问:诈骗分子伪造的股票、外币有哪几种?
答:从已查获的情况看,所谓的股票、外币,有些是用的确良、尼龙纱巾、夹层纸或绢绸手工制作的。票面上有七拼八凑的外文字,或夹杂着中文的“美国保安公司”、“1943”、“1945”等字样,或画有不象样的飞机、大炮、人像、狮虎等。面额有1亿、2.5亿、3亿、5亿不等。有一种带有“号码”的,被编造成是美国某银行的股票或债券,面额之大,居然从100万到1亿美元!有的甚至说成100亿美元!又一种是用过去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早已作废的金圆券,写上壹亿元等字,经过挖补涂改伪造成所谓美钞。另有一种是用照相机翻拍的假美元的票据,隐约可见“世界通用、永不废止”之类的中文字,面额被编造为1亿美元或黄金3,000盎司等等。还有一种是什么金盒子、白金宝盒、楠木盒,说是内有金戒指、录音密码、存折等,谁找到了,可以提取1亿至5亿美元等。例如被谎称藏在海南岛的四块白金铸件,实际上是用土法铸成的铅块。而山西、陕西某地查获的所谓白金盒,则是涂上铜和锌的铁盒子。
所有这些假造的东西,手法拙劣,不伦不类,文字、图案大都是粗制滥造的,十分荒唐可笑,稍加警惕,即可看出是一些伪造品。
问:诈骗分子采取哪些手法进行活动?
答:首先是伪造上面说的那类物件,并散布流言,胡编些曲折离奇的情节。如说某伪造的股票是国民党某要人或某高级将领遗留在大陆的。若有人愿意充当中间人,找到买主,只要按票面额的百分之几十出售或兑换,持票人得75%,其余25%可归中间人。中间人需先交数百元乃至数千元人民币作押金。如一周内找不到买主,押金便归他人了。
诈骗者一般是单线联系,事先约定接头地点和时间。持有伪造股票、外币、诡称“献宝”者本人不轻易露面,在幕后操纵,而由第二或第三、第四者出面。
有的不法分子还竟然伪造中央机关的证件,冒充中央派出的工作组或回收小组,到处招摇撞骗。有的则针对少数人妄图不劳而获的思想,胡说中央有文件,国家有规定,找到买主的,给安排工作,不愿在农村的可迁到城市,可免费到全国各地参观游览等等。我们在此明确地告诉记者同志:中央或国家机关各部门,从未向任何地方派出过任何收集股票、外币等的工作组或回收小组。人民群众千万不要轻信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
问:这种诈骗活动有哪些危害?
答:这些活动是违法犯罪的。如任其发展,势必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现在,已经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社员及企事业职工上当受骗。有的人为了找“宝”,不耕地,不上班,四处游说,影响了生产和工作。个别人被骗得卖房屋、家具、牲口直至倾家荡产。新疆某地一社员被骗1,900多元。广西某县一氮肥厂副厂长卢某等人买了三张面值亿元的假美钞,被骗去人民币2,000元。
问:为打击这种诈骗活动,已做了哪些工作?
答:两年多来,有关部门迅速及时地破获了一些诈骗案,一些犯罪分子已被依法惩处。前不久,北京市破获了一起诈骗案,《北京日报》作了报道。各省、市破获的这类案件,当地报刊也作了报道。希望各地人民群众发现有诈骗分子活动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我们认为,这种诈骗分子的活动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22条和123条。因此,一旦查获,对违法者特别是为首分子,定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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