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国营矿区内的社队小煤窑应该停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08
第5版()
专栏:

国营矿区内的社队小煤窑应该停办
我矿井田浅部老窑密布,积水很多。武汉煤炭设计院根据我矿情况,曾明确规定:+44米以上煤层留作隔水层,以防老窑积水及地面洪水下灌。我矿一直按照这一规定组织开采。
然而,在1979年,矿区附近的新江大队和樟木大队,竟无视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国营矿区内乱挖滥采的有关规定,在我矿采区的隔水煤层内开办了两座小煤窑。他们到处乱开滥采,多处挖通我矿井采区,不仅影响了矿井通风,地表也塌陷多处,结果洪水大量灌入地下,致使我矿夏塘井在1980年5月和1981年4月,两次被迫停产或半停产。
去年,我矿多次派人同小煤窑及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小煤窑必须在1981年底关闭。
但是,小煤窑的有关人员置协议于不顾,继续乱采滥挖。今年3月11日,新江大队的人员挖穿了老窑,这个小煤窑当即被淹,淹死一人。又由于小煤窑的积水大量涌入夏塘矿井,不到40分钟,夏塘矿井也被淹。我矿采取了紧急措施,才使井下工作的一百多名职工脱险。因淹井停产,国家损失达24万多元。
建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制止在国营矿区内开办社队小煤窑。
湖南白沙矿务局南阳煤矿
罗泽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