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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从公社抽干部充实政法战线 全县所有公社、镇都设立了法庭和派出所,好处很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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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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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从公社抽干部充实政法战线
全县所有公社、镇都设立了法庭和派出所,好处很多
本报讯 通讯员莫艺刚、记者王行增 徐如俊报道:广西昭平县从本地实际出发,压缩公社行政干部充实政法战线,全县11个公社、镇,派出所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14个,法庭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11个,实现了一社一所一庭,大大方便了群众。
昭平县地处桂东北山区,1980年下半年,随着全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国家与生产队、集体与社员之间签订了许多合同,加上少数人对责任制缺乏正确的认识,经常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其次是由于多年来受“左”的思想影响,一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民事案件时有发生,群众诉讼频繁,来信来访增多。去年6、7月份,经有关部门的推荐和考察,昭平县为政法部门挑选了49名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干部,其中21名充实到人民法庭,28名充实到派出所。并采取切实措施,帮助他们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条例和其他政策、法律。半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增设人民法庭和派出所,好处很多。
一、方便群众诉讼,调解和处理纠纷及时。公社所在地有了人民法庭和派出所,群众中的绝大多数的纠纷不出公社范围就可以解决。据统计,去年6月以来,各法庭和派出所已对1,100多起轻微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理,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
二、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制教育。过去,法庭和派出所人少案多,成天忙于办案,很少有时间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制。自增设法庭、派出所以来,全县除经常组办法制宣传专栏、讲法制课外,还先后举办了法制教育学习班136期,参加人数达1,557人次。这些活动,对于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防止犯罪,减少纠纷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改变了党政领导干部忙于处理纠纷的状况,有利于他们集中精力深入调查研究。过去,群众中发生纠纷和争执,都找领导干部解决,干部只能说说劝劝,没有法律条文作依据,解决不了问题。有了法庭和派出所,群众有事就直接找政法部门,社、队干部忙于处理纠纷的现象大大减少。不少公社干部反映:“现在我们能深入下去调查研究,集中精力抓生产了。”
四、有效地保障了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去年6月以来,法庭和派出所出面调解处理了影响落实生产责任制的问题1,90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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