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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历史经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民盟中央举行座谈会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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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0
第3版()
专栏:

总结历史经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民盟中央举行座谈会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新华社北京电 在京的民盟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5月7日上午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座谈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同日,民盟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盟组织和全体盟员以主人翁态度,积极参加讨论,提出意见,把宪法草案修改得更加完善,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盟中央主席史良主持座谈会并讲了话。她说,积极参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工作,这既是行使我们的民主权利,也是为健全法制应尽的义务。在座的同志都有几十年政治生活的经验,大家在一起座谈,进行深入探讨,这对进一步修改、完善宪法草案是有益的。
到会的许多学者、专家和知名人士情绪热烈,畅所欲言。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杜任之、经济学家千家驹、农业出版社副总编辑罗涵先、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常任侠、铁道科学研究院顾问张乔啬、全国侨联副主席洪丝丝、民盟中央副主席闻家驷、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所长刘思慕、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副所长马大猷、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林亨元、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药眠等先后发言。他们谈到,这部宪法草案吸取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优点,扬弃了1975年宪法中“左”的东西和1978年宪法中某些“左”的影响,是比较完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它公布并交付各族人民讨论,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部宪法修改草案记载了我国人民艰苦奋斗的革命成果,集中反映了我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我国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大家指出,全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是各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的一次生动的实践,对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我国的国家体制更加完备,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大家在发言中还就宪法草案的某些条文和词句提出了修改意见。
民盟中央副主席楚图南在总结发言中说,民盟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中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我们应当充分体会党和国家对知识分子的期望,在宪法草案的讨论中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
民盟中央副主席彭迪先、萨空了、李文宜等40多人参加了座谈。
民盟中央的通知要求各级民盟组织,遵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布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精神,推动盟员在当地党政部门统一安排下,积极参加本地、本单位组织的讨论,也可以在盟内组织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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