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赞庄惜英之后的联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0
第8版()
专栏:

赞庄惜英之后的联想
邵炳炜
看了庄惜英同志反走私斗争的模范事迹,在赞叹之后,又有些联想:
其一是:向经济领域里的邪恶之风开展斗争:一要具备无所畏惧的浩然正气,二要具备一个共产党员为原则而斗争的韧性和坚定性。当前经济领域中走私贩私、投机诈骗、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比起“三反”、“五反”时期要严重和复杂得多,它的显著特点之一,是这些犯罪活动的牵涉面很广,涉及工农兵学商各条战线,涉及党内外许多干部,一些案件还涉及某些相当负责的领导干部。不少犯罪分子往往是以集体名义,打着社会主义招牌“合法”地进行活动的,许多犯罪活动又和党内的不正之风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盘根错节的状态。因此,与这股歪风作斗争,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甚至打击迫害。不要以为真理在手,一斗就胜,一告就赢。
联想之二:我们的国家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对那些坚持斗争的同志,一定要给予及时、有力的支持。据报载:汕头地委和潮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看到《南方日报》刊登了庄惜英同志遭受打击迫害的报道后,立即召开常委会作出了几条决定,这对庄惜英同志来说,无疑是个有力的支持和巨大的鼓舞。人们自然对此拍手叫好!但鼓掌之后,又有理由问:这个事件,如果在登报之前就得到认真对待,岂不更好?要知道,庄惜英同志从1980年11月起,就分别向地、县有关部门发出检举信的啊!以后她又每月向上级党委发出多封揭发信件,一年多时间,她发信100多封,共7万多字。可是长时间内杳无音讯,庄惜英同志反而得到了“诬告”的罪名。现在似乎有一种不正常的风气:同样一个案件,领导一交办,或者一登报,处理起来就大刀阔斧,雷厉风行(这当然很好);反之,就往往打“离身拳”,互相推诿,一拖了之,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种极不负责的衙门作风,实在危害非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