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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朴初指出宪法修改草案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有利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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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4
第3版()
专栏:

赵朴初指出宪法修改草案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有利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中国佛教协会主席赵朴初最近指出,这次宪法修改草案有关宗教信仰问题的规定,有利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人民内部教徒与非教徒的团结和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调动信教群众的积极性。
赵朴初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说,宪法修改草案第三十五条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同时还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些规定的实施,将使各宗教正常的宗教活动及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受到宪法的充分保障。
赵朴初指出,在我国,不论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政治上都必须爱国和拥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宗教理应由中国的宗教信徒自传、自治、自养,不容许外国进行干涉。因此,宪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反革命活动,或者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不受外国的支配”,这是非常必要的,定会受到宗教界人士和广大教徒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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