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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县委和矿区党委重视报纸批评 采取有力措施 制止哄抢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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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5
第3版()
专栏:

迁安县委和矿区党委重视报纸批评
采取有力措施 制止哄抢事件
编者按:本报刊登了首钢迁安矿区遭到哄抢的报道以后,中共迁安县委和矿区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进行检查,总结教训,采取措施。县委书记和县长等当天赶到现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领导干部带头、严肃认真、迅速行动的作风,值得提倡。
在发生破坏国家财产和哄抢事件的地方,党政领导都应当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只要这样做,破坏国家财产的行为是能够迅速制止的。
本报讯 最近,首钢迁安矿区党委致函本报编辑部,信中说:贵报4月24日刊登首钢迁安矿区遭严重破坏的报道和《赶快制止哄抢事件》的短评后,迁安县委和我们矿区党委极为重视。报道所列举的盗窃、破坏、哄抢国家财产的事件,有几起发生在我们矿区。这几件事的性质是严重的,我们是有责任的。我们在处理破坏国家资财行为的问题上确实存在着软弱无力,不敢抓,不敢管,久拖不决的情况。有些干部对一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起了包庇、袒护破坏活动的作用。你们批评得对头,我们接受,坚决改正。
县委在4月24日上午8点召开了紧急常委会,专门讨论、研究了如何妥善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当天上午11点,县委书记王云波、县长周玉文、副书记曹尹生、常委朱洪学等同志赶到矿区,召集矿区党委和厂矿周围、铁路沿线8个公社党委书记开会,对一些干部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上不顾国家利益的思想,进行了严肃批评,指出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制止破坏国家财产的具体措施。
会后,矿区党委在25—26日,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对照报道和短评,联系几年来本地极少数不法分子盗窃、破坏国家财产的事实进行了讨论,检查了党委和个人的责任,并针对问题,研究措施。为迅速刹住破坏矿山国家资财的歪风,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制止破坏国家资财的行为和维护厂矿、铁路沿线治安秩序的重要意义,并联系实际摆出了本地区、本单位在偷盗、哄抢国家财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了原因。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觉悟,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划清了政策界限。有些有问题的人主动交待了问题。
二、在全区大张旗鼓地进行爱护国家财产教育和法制教育。4月28日召开了全区“反对破坏国家资财行为,维护厂矿、铁路治安秩序”大会,表彰了维护国家资财的好人好事,指出了在盗窃、破坏、哄抢国家资财方面还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
三、有关的8个公社党委已从4月25日起,利用两天时间,联系本社在破坏国家财产方面的问题,进行学习。各大队领导班子近期也将进行学习,检查责任,端正思想。对问题严重和责任重大的干部,待问题查清后,进行严肃处理。
四、恢复、健全各种防范措施,严格市场管理,堵塞漏洞。4月27日、28日,组织杨店子、沙河驿两个派出所和市管会人员,对在这两个集市上非法倒卖钢筋、钢管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恢复与首钢矿山公司的联防组织,建立、健全“乡规民约”,开展好群众性的护厂、护矿、护路活动。重点大队已恢复了夜间巡逻制度。
五、组织力量,帮助重点大队搞好社会治安。最近,矿区公安分局对偷盗矿山原煤比较严重的松汀大队进行了治安整顿,收到了成效;现在正在推广他们的经验,还准备再抽调一部分力量,搞好10个重点大队的整顿;在提高觉悟的基础上,开展公物还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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