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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兴泉动用公车运送遗体事已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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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5
第5版()
专栏:

沈兴泉动用公车运送遗体事已处理
1月16日你报第五版刊登题为《令人费解》的群众来信,批评我油田采油二部计划基建科副科长兼基建队党支部书记沈兴泉动用公家汽车将他母亲的遗体送往山东一事。
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在,沈兴泉以及有关人员杜美鳌、张金宽,对自己的错误都有了认识。经油田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沈兴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回部分运费500元;并建议行政领导上给予杜美鳌同志记大过处分,给予张金宽同志记过处分。
长庆油田党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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