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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分界公社出现新气象 一百多户困难户有饭吃有钱花 交回“扶贫证”走共同富裕道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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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7
第1版()
专栏:

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分界公社出现新气象
一百多户困难户有饭吃有钱花
交回“扶贫证”走共同富裕道路
本报讯 《南方日报》消息:广东省高州县分界公社实行包干到户一年后,全社有96%的特别困难户翻了身,自己摘掉自己的困难户帽子,172户把“扶贫证”退还给公社。
分界公社是个地少人多、土地瘦瘠、低产贫困的“三靠”地区。实行包干到户以前,全社有174户社员因家底薄、人口多、劳力弱或长期患病而成为特别困难户。1978年,公社党委为了扶持他们克服困难,曾发给他们每户一本“扶贫证”,他们持证可以享受“六优先”(子女上学、发救济物资、减免超支欠款、安排长期固定工种、供应种苗、发放无息贷款优先)和“六免费”(免交学费、粮食加工费、缝补衣服费、修理农具费、理发费、诊病费)的待遇,还一次给过他们平均每户价值98.28元的救济物资。尽管如此,过去在“左”的思想影响下,许多生产队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不高,集体生产长期上不去,社员的家庭副业得不到发展,因而这些农户仍然未能摆脱贫困的境地。
这个公社从1981年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以后,调动了这些困难户的积极性。他们分到责任田后,都全家出动,起早摸黑拚命干。谢宵大队东二生产队困难户罗昌文,一家八口,过去每年超支170元以上,连屋顶的桁条也拆去卖掉。包干到户后,夫妻种田,两个女儿养猪和养三鸟,两个儿子放学后割草养兔。去年,全家收获稻谷4,100斤,花生670斤,红烟310斤,黄麻300斤,卖了7头大猪,86只三鸟等,共收入3,216元,清了欠款,购置了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挂钟、手表等,还买了一批木料和红砖,准备建新屋。包干到户还发挥了困难户的技术专长。全社有47户困难户原是能工巧匠,过去他们的技术没有用武之地,包干到户后他们便各施其能,在种好责任田的同时,利用工余时间或多余的劳动力编织竹器或做铁木工匠。储良大队洪福二队郭振辉,全家都会织席,去年副业纯收入达1,300多元,不仅还清了债务,而且还新建了三间屋,第一次家有余粮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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