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刺槐林对防止水土流失和防风沙有明显作用 建议外贸部门停止收购刺槐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9
第2版()
专栏:

刺槐林对防止水土流失和防风沙有明显作用
建议外贸部门停止收购刺槐叶
据新华社北京电 据林业部干部沈畹棣反映:近几年,外贸部门大量收购刺槐叶,对刺槐林造成较大破坏,得不偿失。为此,她建议外贸部门应该立即停止这项业务。
我国河南、山东、河北、辽宁、安徽等少林地区,自六十年代初期开始种刺槐,十多年来国家投资几千万元,在不少荒山荒坡上营造了许多刺槐林。这些刺槐林对防止水土流失和风沙等自然灾害,已起到了明显的防护作用,也开始有了经济收益。但是,近几年,每到刺槐林生长旺盛的六、七、八月,外贸部门到处设点,大量收购刺槐叶,一些社员便争先恐后地大量采摘树叶,折断树枝,砍掉树梢,大片刺槐林树叶被采光,正在茁壮成长的林子被糟踏得残败不堪。如河南省南阳地区的70万亩刺槐林,已有38万亩遭到破坏,其中有13万亩已毁掉,损失木材近60万立方米,价值8,000多万元。其中淅川县16万亩刺槐林,近三年因大量采叶而毁坏了6万亩。现在,外贸部门已在河南省的南阳、邓县、内乡、新乡、偃师和中牟等县分别建立了六个刺槐叶粉颗粒加工厂。这些加工厂附近,大片大片的刺槐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安徽省舒城县1981年外贸部门收购刺槐叶粉的任务达1,500吨,因而无论机关、学校、集体和个人栽植的刺槐,树叶都一扫而光,造成了很大损失。山东省东明县近几年每年都有四五千亩刺槐林遭到严重破坏。
为制止采叶毁林,有刺槐林地区的林业部门曾多次同外贸部门协商,建议停止收购刺槐叶,但外贸部门不予重视。河南省林业厅与省外贸局经过多次协商,1980年10月达成协议,发出了《停止收购刺槐叶的联合通知》,但省外贸局并不执行。去年夏季照常到处设点,大量收购,有些地方收购任务还大大加码。
树木靠叶子进行光合作用,才能存活、生长,一旦失去枝叶,即使一时不枯死,林木生长量也大大下降。据河南省镇平县的调查,全县45,000亩刺槐林,1976年生长量为3,355立方米,近几年采摘树叶后树木受到摧残,1980年生长量降为1,755立方米,每年减少1,600立方米,价值32万元。一亩壮龄刺槐林,一年最多只能采摘100斤干叶。每斤干叶收购价是7分钱,采摘一亩刺槐叶只收入7元。经过采摘树叶的刺槐林,平均每亩最少降低年生长量0.33立方米,每立方米木材价值以150元计算,每亩每年损失55元,这种杀鸡取卵、得不偿失的做法,再也不应继续下去了!
去年8月27日,本报第四版曾刊登读者来信,呼吁停止收购刺槐叶。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又将进入收购季节。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以制止这种因小失大的蠢事。 ——编 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