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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优属、敬老、济贫的工作 永城县颁发“优待证”“五保证”“补助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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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9
第3版()
专栏:

做好优属、敬老、济贫的工作
永城县颁发“优待证”“五保证”“补助证”
本报讯 通讯员谭体英、记者朱习华报道: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如何做好优属、敬老、济贫的工作?河南省永城县给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社员颁发“优待证”“五保证”“补助证”,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经验。
永城县是革命老根据地,也是豫东黄淮平原上有名的灾区。1980年以来,这个县98%的生产队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大部分社员开始走上富裕的道路。但是在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优待、供养和补助方面却出现不少问题。针对这个新情况,中共永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烈军属的优待粮款由大队统筹解决。烈属每人每年吃粮400—500斤,孤老烈属的吃、住、丧葬等由大队包干。战士家属除分给一份责任田外,一般再优待300—400斤粮食,免除一人杂差。对劳力很弱的军属承包的责任田,生产队要组织帮工。五保社员由生产队供养,生活难自理的,生产队派专人照料。这些内容都逐项填入“优待证”“五保证”“补助证”栏目,其优待、供应、补助粮款列入社员承包提留合同。今春,这个县颁发 “优待证”5,259册,“补助证”39册。当烈军属、五保户和困难户社员从社队干部手中接到证书时,人人笑逐颜开,称颂“优待证”是“光荣证”,“五保证”是“幸福证”,“补助证”是“温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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