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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作贡献”,还是挖墙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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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19
第8版()
专栏:毖后录

是“作贡献”,还是挖墙脚?
我们单位分配职工住宅,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职工在单位搞基建时作过贡献,可以在分房时给予特殊照顾,扩大住房面积,分好楼层。这里讲的“贡献”,指的是通过个人关系为本单位搞到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据了解,实行这种“奖励”办法的,并不只我们一个单位。不少单位为了盖计划外的楼房,让一些职工到处去“走后门”。
我认为,这种做法的实质,是鼓励一些人为小集团利益服务,并从中得到好处,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广大群众对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脚、腐蚀人们灵魂的作法是痛恨的。
黑龙江富拉尔基东北重机学院 沫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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