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沈丘县李老庄公社 组织财会人员清点集体财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0
第2版()
专栏:

沈丘县李老庄公社
组织财会人员清点集体财产
本报讯 通讯员李同良报道:河南省沈丘县李老庄公社党委,针对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的新情况,组织财会人员,清点集体家底,巩固和完善了责任制。
去年秋后,李老庄公社党委在调查中了解到,实行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后,农村中“工分不公”的问题解决了,但在社员心里仍有三笔帐放心不下。一是现有的公房、机器、社队企业资产和集体留地帐;二是集体提留资金帐;三是多年来集体的债务帐。为了消除社员顾虑,公社党委统一部署,以大队为单位,集中财会人员,吸收社员代表参加,认真清点集体家底。对现有集体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作价入帐;对大包干以前的集体债务,在核实帐目、借据后,逐笔公布,然后根据社员意见,按照具体情况分摊,发放通知单。在清点集体家底时,把清理近两年来集体提留帐目作为重点,不论个人和集体乱支乱用的集体提留款,一律退还。为了保证集体提留款的专款专用,公社对集体提留款实行统一管理,大队、生产队需用时,编造预算,报公社审批后支取,年终结算,张榜公布。
李老庄公社通过清点集体家底,进一步完善了生产责任制,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社员高兴地说:“老家底有个底(册),新家底有个本(帐),欠债多少有张纸(通知单),心里清白,干着痛快。”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