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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告并通知各地区各部门 继续抓好企业财务检查工作 对于查出的各种问题,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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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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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告并通知各地区各部门
继续抓好企业财务检查工作
对于查出的各种问题,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把企业财务检查工作继续抓好。对于已经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说,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是整顿企业,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家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经济改革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对于端正党风党纪,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也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这次检查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发展还很不平衡。通知要求,凡是没有进行自查的企业,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派人去检查。已查出的各种违反财政纪律的问题,都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财务检查中处理财务问题的若干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结合企业整顿,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巩固检查的成果。
财政部的报告说,据统计,截止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达35亿元,可补交的估计有16亿元,已经入库11亿元,对平衡财政收支起了一定作用。
报告对继续搞好企业财务检查提出了6条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财务检查的认识。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财务检查同整顿企业、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到底;二、搞好财务检查的复查工作;三、抓好中央企业的财务检查工作;四、对查出来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该上交国家的收入要如数上交,该纠正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要注意保护财会人员和揭发问题的人员,严禁打击报复;五、结合企业整顿,加强财会工作,对于确定进行整顿的企业,要把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会制度、加强财会机构,作为整顿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六、加强财政监督,抓紧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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