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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纪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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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2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铁纪委
读者向我们推荐延安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志,说他们党性强,铁面无私,“象个纪委的样子”。我们赴延安采访后,觉得确是名不虚传。
七下洛川
1980年初,洛川县有人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委和延安地委纪委写信,反映洛川县一些干部在招工中欺上瞒下,大量掺假作弊。
延安地区劳动局派调查组前去调查,但当事人不讲,知情人不敢揭。洛川县计委和公安局的某些领导人汇报了一堆假情况,调查组受骗不知骗,很快“班师回朝”。但还未回到延安,群众的揭发信已到了地委,连他们也一同告发了。
延安地委纪委担起了复查的担子。纪委调查组4月下旬下洛川,正值县委召开扩大会,没能开展工作。过了几天,他们第二次来到洛川。在县纪委协助下,他们按名单一个人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调查核实。原来,1979年,延安行署拨给洛川招收集体工指标354名,对象为下乡知识青年和城市待业青年。但洛川县竟招收了134名农村青壮年和10名城市超龄的干部家属,占总指标的40%以上。其中,干部子女和亲属72人,涉及县委常委1人、部局级领导44人;分配时,58人被安排到23个全民所有制单位。在这144人里,经县委常委会指名录取的114名,另30人是县计委、文教局和公安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互讨方便、欺上瞒下招来的。原县计委主任通过拉关系,搞假证明,把女儿和未婚儿媳都拉进了城。他还以安排5个部局级干部的子女为条件,给县文教局增拨10个名额;为疏通户口关,给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户籍员6个指标。公安局长和文教局副局长录用了早已超龄的老伴。
真相大白了,调查组撤离洛川。行前曾提出要求:按照规定,将144人全部辞退。但县委领导同志强调洛川情况“特殊”,不愿办;许多部门的负责人因为从中捣了鬼,也竭力阻挠清退工作。延安地区纪委认为,洛川县委的意见有一定的道理,同意以后有招工指标时可以考虑照顾某些人,但这次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规定办。
地委听取了纪委调查组的汇报,决定不属招工对象的一律清退。洛川县委这才开会讨论地委意见,发清退通知。可是5个月过去了,只退了十几名。为此,地委书记亲自打电话批评洛川县委书记,地委纪委又派工作组去催办。洛川县委不得已,于当年12月第二次发清退通知,限年底前吊销那批新工人的粮食和户口关系。
又过去了两个月,地委纪委第四次派工作组检查,发现洛川县委第二次发出的清退通知仍是一纸空文。有人牢骚满腹地对工作组说:“难道一个也不能照顾?干嘛非死盯住我们不可?”工作组找县委书记、县长,他们互相推诿。
地委纪委没有动摇,1981年3月中旬又派工作组五下洛川,帮助县委清退了111人。剩下33人,县委仍固执地要求照顾。4月,工作组第六次去洛川县督促彻底清退,并明确表示144人不退完,工作组不撤离。经过两个半月的努力,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工人基本退完。但当他们离开前,却发现又有近10人第二次作弊。如原计委主任的未婚儿媳,在户口存根上注明“迁回延安南泥湾农村”,而迁出联却填着“转安康火车站”,并在那里落了粮食和户口关系;县法院院长和司法局副局长,也把自己子女的粮食和户口关系留在城镇。直至9月,地委副书记兼原纪委书记阴汝平和副书记申昜亲自带工作组再下洛川,做了县委的工作,才清退了那几个人。
就这样,历时近两年,延安地委纪委派工作组七下洛川,终于彻底解决了违反政策招工的问题。
敢查专员
1981年2月,延安地委纪委听到有人反映地区计委在计划外买了一辆吉普车。计委原先有一辆七八成新的小车,为什么正值贯彻国务院文件,严格控制购买非生产性商品的时候,又干出这样的事呢?征得地委领导同意后,纪委派副书记(现任纪委书记)申昜和李枫桐同志过问此事。
检查同级人员违犯纪律的行为会碰到不少困难,他们已有思想准备。可是当他们着手查办时,却感到比原来设想的更加棘手。计委负责人满不在乎地告诉他们:“车是副专员给我们买的,钱是财政局批的,你们查什么?”财政局的人说:“省控办(控制购买非生产性商品办公室)审批过,你们想怎样?”口气之硬且不说,这事竟然还牵扯一位副专员。能不能查下去?在纪委办公会上,大多数同志认为,如果涉及副专员就不敢管了,群众会说我们的工作只对下、不对上。必须查下去!
他们继续追究,惊动了地委和行署大院。有人劝道:“纪委检查专员,不顶事。”一位副书记在会上讲:“一个专员买辆车算什么!即使错了有什么关系?”计委和财政局的某些人不耐烦地叨叨:“还查什么,三番五次来了几回?”调查正在进行中,地区计委却已办妥旧车调拨手续,并报销了买新车的费用。老申找到计委,指出这是无视检查。计委主任竟轻蔑地说:“我们把你们的检查还没当回事呢!”一次次碰钉子,但他们不怕。他们在风言风语中跑了好些部门,同近20人谈了话,还翻阅了原始单据。5月中旬,他们找那位副专员核实。
他们原来估计副专员的姿态会高一些,谁知一接触这件事,他竟大动肝火,说:“车是我买的,你们查什么,有什么查头?我买辆车就买下错误了?我这个专员不能当了,不当了!”对他们的询问,一字不答。
老申向地委书记汇报,得到了支持。6月底在地委常委生活会上,这位副专员又发牢骚:“我是个副专员,买辆车没问题,即使错了也不是纪委检查的事。”地委书记批评了他。不久,他冷静思考之后,向纪委认了错。
原来,新车是这位副专员在北京开会时向国家经委要来的,他当时明知计委有旧车,却同意他们换掉。而财政局明知是动用“行政费”,却改作“事业费”,帮助计委填写了瞒骗省控办的申请书,并在审查意见栏内签注了“同意购买”,就这样混过了省控办的耳目。接着,财政局又违反行署关于万元以上拨款须专员会议审批的规定,擅自给计委追加行政购置费15,000元。
是非已清,如何处理?老申代表纪委提出退车,并通报全地区。地委常委们却认为有关人员做检查就算了,下不为例。争执很久,地委作出了在公开场合批评有关领导,车留计委的决定。老申表示对不退车有保留意见,并要向省纪委汇报。
最后,在省纪委支持下,新车另行分配,有责任的几个人受到了严肃批评。
各级纪委都这样就好了
延安地委纪委就是这样,抓一件事就坚持抓到底,不管碰到什么阻力,都百折不挠。这个纪委成立两年多来,查处了各种违犯纪律的案件101件,已结案91件(其中牵涉县级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有73件)。不符合政策规定吸收的干部、工人229名,农村户口不应转城市户口的370人,全部清退了。
这个纪委能这样硬、这样韧,上级党委和纪委的支持是一个重要条件,但主要的还在于他们本身硬。正象延安地委领导同志对记者说的:“他们有股拗劲、缠劲。洛川事件若不是他们,地委工作忙,也许早就不了了之了。”
采访结束了,我们想:如果各级纪委都象延安地委纪委那样,不正之风何愁不能及早刹住啊!
《陕西日报》记者 李伏青
本报记者 刘曼军 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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