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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十一元,抹去心头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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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2
第5版()
专栏:千万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

编者按:郎树忠同志的来信值得一读。他寄来的11元钱,已按照他的要求,转交国库。郎树忠同志的行为,说明他是一个觉悟者。这种觉悟,使他从一个侵犯国家利益的人,一变而为维护国家利益的人。这个变化,是十分可喜的。
现在,有些企业单位,在招揽生意时,常常用乱开发票、付给“手续费”等手法作为诱饵,贿赂顾主。名曰“两全其美”,实则损公肥私。这不仅坑害了国家和集体,而且腐蚀着人们的灵魂,给“受益者”造成精神上的重压。这种歪风应当纠正,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教育当事者向觉悟者学习。
交出十一元,抹去心头病
读了你报3月27日第五版刊登的《也要管管货运司机中的不正之风》一信,使我深受教育。信中反映的问题,在公路运输线上是屡见不鲜的,我自己也有这样的经历。
我是一名货运司机。出车拉货时,常常见到一些人见钱眼开,占国家的便宜。特别是一些旅店,为了赚钱,竟不顾国家利益和财经制度,乱开空头发票,招揽生意。今年3月我出车时,曾住过河北邯郸市的彭城停车场、山东禹城县和山西长治市的两个旅店。他们为了拉司机住店,在开住宿费发票时,总是要多开上几元,好让司机回本单位多报销,占便宜。我就是这样多报销了11元。
事后,我越想越觉得不对,想把这笔“外快”交出来。但有的司机劝我说:“经常出车花销大,弄两元钱再说。”还有的说:“你家6口人,大娘还要你供养,多拿几元就别吭了。你也别出风头啦!”但是,我认为,现在各行各业都在搞“两个文明”的建设,都在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我怎么能例外呢?现将我这不该要的11元寄上,请报社帮我退还给国家。我还呼吁: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这类乱开空头发票、坑害国家的不正之风,严格经营管理制度和财会制度,以维护国家利益。
山东聊城地区运输公司
汽车二队 郎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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