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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利用方向盘捞“外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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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2
第5版()
专栏:

不可利用方向盘捞“外快”
最近,我们在漯(河)周(口)公路旁边,经常看到一些汽车司机在招揽“生意”。汽车司机“规定”:把一个人和一辆架子车从漯河拉到周口,付运费2—7元。漯河距周口百十里路,汽车司机一趟就能额外收入二三十元。
4月14日下午,周口市运输公司一辆挂拖车的大卡车(车号19—93098)从漯河空载返周口,司机私自装运了7辆架子车、8个人和30多个麻袋包,一次就捞“外快”22元。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但腐蚀了司机的思想,而且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建议有关单位除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外,应教育汽车司机切不可利用手中的“方向盘”,为个人谋私利。
河南漯河 炳信 铁山 位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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