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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意保护人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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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3
第4版()
专栏:杂谈

加意保护人才
敢峰
人才是国家财富当中最宝贵的财富。保护人才的问题,应当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这是不是人才成长过程中的一条规律呢?我不敢说,但是这种现象相当普遍则是确定无疑的。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才的成长开拓了无限广阔的天地,但人才遭到“摧之”、
“非之”的境遇,仍不时可见。
碌碌无为,大锅饭可以吃得蛮香;立志要干一点事业,种种非难就来了。特别是对一个人才进行宣传报道,有时简直就象捅了马蜂窝一样。一些同志谈到这些情况,每每慷慨激昂,痛心疾首。
杜甫诗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如果能用社会强大的舆论和国家的立法,筑起保护人才的千万间“广厦”,那该多好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许多有志、有识之士,为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的领导下,走在时代潮流前面,立志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然而,历史的经验证明,凡是立志改革难免得罪一些人,何况所兴所革之事,限于种种条件,一时不可能尽善尽美,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些缺点错误也在所难免。这就往往给某些人以可乘之机,各种非难接踵而至。刁难、忌妒象一面无形的网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加以天下事总是复杂的,在时代的潮流中往往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在“改革”的旗号下为非作歹的人当然是有的(对这种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严加惩处,这是毫无疑义的),有些人便利用这种情况混淆是非,模糊人们的视线,把脏水泼向立志改革的同志,而一些领导机关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又一时是非莫辨。现在,一些优秀的中青年人才受压抑的情况,有不少就是这样产生的。
怎样在复杂情况下,明辨是非,支持和保护在党的领导下立志改革的好同志,警惕和惩处在“改革”的旗号下为非作歹之徒,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群众来信批评工作中的错误,揭发坏人坏事,这是改进我们的工作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有些人利用这条渠道搞诬告、泄私愤。如果我们领导机关的同志偏听偏信,又不迅速地进行周密的调查,那就可能上当。该信任和支持的不敢信任和支持了,该大胆使用的不敢大胆使用了,该选拔的不敢选拔了,拖呀,拖呀,等到事情澄了清,已经耽误了多少时间,耽误了多少事啊!有些好同志甚至因此背“黑锅”。
能不能想出一些对付诬告者的办法呢?我想至少有三条:
第一,不受告状信的干扰,在事情未查清、查实以前,问题均属不能成立,该信任、支持仍应信任、支持,该大胆使用仍应大胆使用,该选拔仍应选拔,等事情查清、查实后,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把处理问题的过程倒置过来。
第二,告状信凡可与本人见面的均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与本人见面,听取被告者的申诉。
第三,对查明确属诬告者应反坐,给以相应的惩处。一句话,要把保护群众来信、不受打击报复同提防别有用心的诬告结合起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保护森林,有森林保护法;保护人才,国家也似应考虑制定人才保护法。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律检查部门、政法部门都应当把保护人才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对那些躲在暗处拦路打“闷棍”的人,千万要警惕啊!
人才遍于草野,英雄起于激流。只要我们有各种合理的选拔人才和保护人才的措施,大批的中青年人才必将群起在祖国锦绣的山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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