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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重视报纸批评认真改进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国家资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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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6
第2版()
专栏:

河南省政府重视报纸批评认真改进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国家资财
本报讯 记者朱习华从有关部门获悉:本报4月2日刊登揭露河南省某些矿山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来信后,河南省政府把报纸批评当作改进工作、搞好资源管理的动力,责成有关部门派人到洛阳、南阳、新乡等地区一些矿山调查处理。同时,召集省冶金、石化、煤炭、建材、社队企业、工商管理、公安、计委、经委等部门讨论研究,制订了加强矿山资源管理的七项措施,以坚决制止乱采乱挖的行为。这七项措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矿产资源的法令和政策。省政府重申,矿山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属于全民所有,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开采。对于非法开采、破坏资源的行为,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体制。省政府决定由冶金局、煤管局、建材局、石化局归口管理全省冶金、煤炭、建材、石油等矿产资源。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后,根据需要,由有关单位与社队企业协商制订计划,统一对外签订供销合同,不准随意降价销售。
——严格开采矿产的审批手续。进行开采作业的单位,必须按照《河南省采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领取开采许可证,无证不许开采。省政府有关部门拟对现有国营和社队开采单位进行整顿,逐个补办报批手续。对乱挖滥采,破坏资源的单位,取消其开采权,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切实加强对社队采矿的领导。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已经领取开采证的社队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一是把工业不便开采的边角零星矿体划归社队开采,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产资源;二是给社队开采单位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疏通产供销渠道;三是给予技术指导;四是帮助解决生产用材。但不准强占矿山资源,不准围采国营矿区,不准雇用社队以外人员,不准个人从事采矿作业。
——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各主管部门和开采单位要根据矿产品种、品级、数量和用途,有计划地进行开发,不准采富丢贫、采块丢粉、采易弃难。对于多元素共生矿床,要制订开发建设、综合利用方案。对于目前暂时不能开采利用的资源,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所有内销和外贸出口的矿产,都必须严格按国家计划进行生产和调运。
——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
——认真抓好矿区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工作。矿区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严重破坏矿产资源、哄抢或倒卖国家资财的犯罪活动。要限期取缔非法开采活动。要搞好税金监交工作,对于偷、漏、抗税者,要实行经济制裁。要搞好矿区内工农、矿社关系。
省人民政府即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到发生乱采乱挖现象的矿山,逐项落实上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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