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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坚持计划经济为主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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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7
第5版()
专栏:

关于农业坚持计划经济为主的几个问题
吴振坤
近几年来,党在农村放宽经济政策,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农业生产发展了,农村经济搞活了。但是,有些同志却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农业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后,似乎就可以不要国家计划了;以为强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似乎就可以放松计划管理了。在种植计划的安排和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等方面,有些地方出现了不顾国家利益的倾向。
在作物种植方面,有些地方不适当地减少了粮食的种植面积,扩大了棉花、烟叶、油料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当然,有一些耕地本来不适宜种粮食,改种经济作物是适当的。全国烟叶种植面积,1982年国家计划控制在800万亩(去年已达800万亩),但根据各地上报的数字,可能达到1,000多万亩。去年油菜籽发展也过于迅猛,今年的种植面积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在一些地方,棉花的种植面积也增加得过多。由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失去控制,将产生两个结果:一是粮田面积继续减少,去年全国冬播面积又比上年减少900万亩,这将对粮食的增产带来不利的影响;二是经济作物发展过猛,将发生收不了、加工不及、存不下、运不出的情况,使国家和农民都遭受损失。
在农产品收购方面,这两年统购、派购的数量越来越少,不适当的超购加价和议价的数量越来越多,既影响市场供应和物价的稳定,也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支出。全国粮食的征购基数虽然减少了,但这两年又都没有完成。当然,按征购基数收购的粮食数量减少了,并不意味着国家收购的粮食比过去减少了,而是意味着加价收购粮和议价收购粮逐年增加了。去年按平价收购的粮食仅占40%左右,60%左右是加价粮和议价粮。这使国家在粮价补贴方面增加了一大笔开支。
近来一个时期,有些地方农民不愿养猪了。一方面因为饲料粮供应少了或者不供应了,另一方面因为养猪不如卖加价粮合算,有粮也不愿养了。现在有些省生猪收购量显著减少,不少城市又不得不恢复限量供应猪肉的办法。一些城市郊区的农民不愿按国家计划种菜,都想搞赚钱多的工业生产或其他经营活动,使城市的蔬菜供应得不到保障。
发生上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国家农业计划失去控制作用。我们的农业是社会主义的农业,必须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坚持全国一盘棋。
根据当前情况,为了在农业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应该从思想认识上和政策措施上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农业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国家计划指导。
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是国家能够按照预定计划自觉管理的经济。农业和工业尽管公有化的程度不同,它们的计划性也有所差别,但是,由于它们都是公有制,都存在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工业和农业是互相依存的,工业有计划,农业没有计划,国民经济就不可能按比例发展。而且,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是否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对于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关系尤为重大。只有农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了,它所提供的粮食、经济作物以及其他农副产品,适应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各方面需要,我们的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才能协调起来。
有人提出,“强调坚持计划经济为主,还要不要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其实,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是完全可以协调起来的。生产队的自主权,除了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利建设、耕畜、农业设备和农具等,由它支配和使用,生产队的劳动力由它统一掌握和调配以外,指的是生产队有权根据自己的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种植,有权决定增产措施,有权决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分配自己的收入,等等。但自主权的前提是要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国家对农业实行计划指导,既考虑国家的全局利益,又考虑集体利益和农民的个人利益,使三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有服从国家计划指导,并正确地运用自主权,按客观规律办事,农业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如果脱离国家计划指导,片面强调自主权,什么赚钱就搞什么,势必冲垮国家的统一计划,造成社会生产的比例失调,引起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这样,既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又损害农民的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还有人担心,“强调计划经济为主,会不会把经济管死,走回头路?”应该看到,现在强调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决不是要走回头路。继续发挥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把经济搞活,这是决不动摇的。但是,必须把农民的积极性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而且,我们强调计划经济为主,并不是不要市场调节,而是在计划经济为主的前提下正确运用市场调节。这也就是通常说的“大计划、小自由”。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把经济搞活。
第二,正确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发展经济作物的关系,全面执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过去我们长期单一抓粮食,不重视多种经营,吃了很大苦头。鉴于这个历史教训,中央根据我国的国情,从全面发展农业、有利于经济效益和生态平衡出发,提出了“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为了全面贯彻这个方针,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发展经济作物的关系。
为了调整我国农业的内部结构,使其有一个合理的布局,特别是使那些最宜于发展经济作物的地区有可能减少一些粮食生产任务,大力发展经济作物,中央决定今后每年要进口一些粮食。这样做,经济效益会更大,对国家、集体和个人都有利。但是,我们每年能进口的粮食毕竟是很有限的。十亿人民的吃饭问题,只能靠自力更生来解决。因此,要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发展经济作物。这样,我们的农业生产就要有一个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首先要使我们每年粮食的总产量能够达到一定的水平;其次,每年计划规定的统购任务必须切实完成。要使这两项计划任务得到保证,必须有一个极重要的物质条件,这就是全国种植粮食的面积要稳定在一定的亩数上。粮食种植面积少了,必然影响总产量和统购任务的完成。
从全国范围来说,经过几年的调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已基本合理,必须把粮食种植面积稳定下来,不能再继续缩小。今后发展经济作物的着眼点,不是放在挤占粮田上,而是要放在提高单产、提高质量上。例如,烟叶、油菜籽就要按照国家计划严格控制播种面积,要在提高单产和质量上下功夫。增加经济作物的面积,开展多种经营,要把注意力放在充分利用沙荒盐碱地、废弃地、旧坑塘上,放在充分利用广阔的山地、丘陵、草原和水面上,引导农民群众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这样,就会使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都得到稳步增长。
第三,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把蔬菜和生猪生产搞上去。
陈云同志1957年就明确指出:“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问题,其意义决不在建设工厂之下,应该放在与建设工厂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应当成为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问题的指导思想。为了保证按计划种足种好蔬菜,要按城市人口的吃菜需要,坚决落实蔬菜种植面积,保证现有菜田不再被占用。老菜田占用过多的地方,要及时地有计划地开辟新菜田。城市的郊区要实行以蔬菜生产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种植、计划收购。国营蔬菜公司和蔬菜生产队,要按国家计划签订合同,规定奖罚条款以及粮肥供应标准,互相承担经济责任。蔬菜是多季生产,天天上市,要根据这个特点选择最适合的生产责任制。
养猪事业要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各地应根据国家和本地的需要,下达养猪任务和派购任务,逐级分配到队,落实到户。农村社队和社员户要象对待粮食生产那样,按下达的计划积极发展养猪业。国家规定的各项奖励养猪的政策要坚决贯彻执行,保证农民养猪能够得到正常的收益。
第四,要切实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和外调计划。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定时期内,在许多重要农产品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为着保证完成某些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任务,国家还必须实行统购和派购等办法。统购,是国家对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农产品粮油棉实行的统一收购政策,农业生产者必须将政府规定统购的产品,按统一规定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向指定的商业机构交售,由国家集中经营。派购,是政府对国计民生关系比较重要的部分农副产品实行向农民分派一定交售任务的政策。实行派购的农副产品,国家只给农村社队和社员个人分派一定的交售任务,由指定的商业部门按计划价格收购。统购派购指标是国家农业生产计划的最基本的指标,具有约束力。农业坚持计划经济为主,最主要的就是要严格执行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政策,切实保证完成统购派购任务。
为了保证国家的需要,保证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先进大厂吃得饱,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国家计划调拨的农副产品,必须按计划调出。只有在完成国家上调任务以后,原料产地才可以就地加工或安排其他用途。保证完成上调任务,也是坚持计划经济为主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们应当根据历史经验,特别是根据近几年的实践,对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在搞活经济中所起的作用进行正确的总结。应当看到,市场调节在搞活经济中确实起了有益的作用。因此,我们今后要重视市场调节的这种作用。但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表明,把经济搞活的关键在于有一个符合实际的综合平衡的经济计划。如果计划失去控制,造成比例关系失调和市场混乱,市场调节起不到促进全局平衡的作用,搞不好,还会加剧这种不平衡。如果过分突出市场调节的作用,势必使我们的经济脱离计划经济轨道,把经济搞乱。因此,为了把农业经济搞活,把整个国民经济搞好,必须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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