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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包头支行东河区办事处履行监督职责 发放贷款讲求经济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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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29
第3版()
专栏:

人民银行包头支行东河区办事处履行监督职责
发放贷款讲求经济效益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支行东河区办事处认真开展调查,合理发放贷款,受到企业赞扬。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正当机械行业任务不足,转产困难的时候,浙江省鄞县下应公社胜利大队社办企业的一个采购员来到了包头。他四处奔走游说,向包头市8个公司17个企业签订了供应170万块电表零件的生产合同,价值2,485万元。企业饥不择食,一哄而起,纷纷向人民银行申请贷款,准备铺开摊子大干。
面对这一情况,是支持还是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支行东河区办事处的同志们,没有盲目表态。他们派出了专门调查小组进行了深入调查。
银行从内外两条线着手,对生产任务、产销合同、工装设备、经济效益、需要贷款五方面内容进行深入调查。通过调查,发觉下应公社电表配件厂是一个几十人的社办企业,1979年建厂,只生产电表的小零件。要给包头市供应170万块电表配件,生产能力相差悬殊。通过调查还发现,这个小厂仅有资金4.3万元,而且还拖欠了十几个单位的货款,根本就没有什么支付能力。在银行建议下,经有关部门对包头市3个装配工厂的产品进行测试,结果9块电表就有8块不合格。调查结果表明,由于产品质量很差,销售的电表只
占生产量的39%,其余全部积压。银行将调查材料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同时,加强贷款的管理,明确指出:新产品批量生产必须有检验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书;必须有支付能力的买方签订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就支持,否则,银行不予贷款。
但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有的上级主管部门仍以“生产部门吃不饱”为理由,继续支持和默认企业生产电表零部件和装配电表。为了促进问题的彻底解决,银行对产品质量次、长期亏损的工厂不再给予贷款;对继续大量生产质次产品的工厂,合格部分销售后,扣还贷款,以限制企业继续搞无效劳动。
银行管紧贷款后,促使这些企业少占用无效资金580万元。按原计划生产170万块电表计算,银行管紧贷款为国家减少损失达2,000余万元。许多企业原来认为银行是电表生产的“绊脚石”,后来赞扬银行“在电表生产上立了一功”。他们说,如果不是银行顶住,企业的包袱就会越背越重。
黄永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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