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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要继续发展城镇个体工商业满足社会需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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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5-31
第2版()
专栏: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要继续发展城镇个体工商业满足社会需要
新华社北京电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最近对新华社记者说,我国城镇个体工商业还需要继续扶持和发展。今后应该大力发展个体手工业、修理业、服务业和具有地方风味的饮食业,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说,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城镇个体工商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1981年底,全国城镇已有83万户、101万人从事个体手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房屋修缮业和交通运输业,这个数字相当于1978年的6.2倍。他们在沟通商品流通、活跃市场、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些个体工商业中,待业青年的比重增加,去年全国有20多万待业青年从事个体工商业。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在发展个体工商业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营场地得不到保证,有关部门向个体户收费的较多,而且比较乱,影响了个体工商业者的经营积极性,也有的地方对个体工商业的正当经营支持、保护得不够,今后要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加强领导和管理,促进个体工商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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